为严格落实《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国海发〔2010〕21号),科学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促进滨海新区海洋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用任何工具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进行捕捞、采挖。
二、保护区范围:天津大神堂牡蛎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位于大神堂以南海域,该区域面积约为34.00平方公里,具体地理范围如下(拐点坐标)
117°54′42″E 39°10′15″N
117°55′42″E 39°07′17″N
118°00′00″E 39°07′17″N
118°00′00″E 39°10′15″N
三、对在海洋特别保护区内用任何工具进行捕捞、采挖行为,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海洋局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