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家庭使用新能源车,市民对充电桩的需求与日俱增。2019年天津193个小区,新建公共充电桩2266个。

  

  今年,天津将进一步解决大家的充电难题。近日,市发改委制定了《2020年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面向有关单位及广大市民征集相关修改意见。

  

  今年再建1000台公共充电桩

  以需求为导向,结合新能源汽车推广和老旧社区改造推动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缓解百姓充电难问题。2020年,全市各区确保完成1000台公共充电桩建设。

  10月底前完成建设

  ▲广泛征集需求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各区政府广泛征集群众建桩诉求,筛选一批新能源车辆拥有量较多或发展前景较好、充电需求强烈且客观条件能够满足充电桩建设的小区。

  各区要建立便捷的申报渠道,对于居民的充电需求在客观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尽量纳入建设范围。

  ▲探索利益共享模式

  各区要积极组织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对小区进行现场勘查,对满足条件的小区,成熟一个建设一个。

  国家电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在做好自身承建充电设施建设的同时,要积极服务好其他企业的报装需求,开展配套供电设施改造,合理配置供电容量。物业服务企业要与充电桩建设运营企业密切合作,配合做好现场勘查等工作,协助企业向电力部门申请报装或安装核减表。双方可探索建立利益共享模式。

  ▲完善建设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严格筛选承建企业,并做好充电设施建设的统筹推动。要建立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机制,保证充电设备的正常使用。要以导引牌等形式,在显要位置标示充电价格、充电操作规程等信息。完工后,各承建企业要将工程建设情况报小区物业公司及所在区发展改革委。各承建企业要于10月底前完成本年度的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并提交工程验收报告,申请验收。

  ▲严格验收、核发补贴

  市发展改革委将结合各居民小区充电桩建设进展情况,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竣工验收,并根据验收结果核发补贴资金。

  充电服务费不高于0.4元/度

  ▲每月上报建设进展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总体统筹推进,制定实施方案,协调推动建设运营中出现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相关部门做好配合工作,保障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顺利推进。

  各区要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对辖区内充电基础设施状况的梳理分析,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制定的年度建设目标细化工作方案,确保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对建设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取得的经验及时总结,并于每月初将本区建设推动情况报市发展改革委。 

  ▲充电费不高于0.4元/度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次建设小区公共充电桩执行大工业电价,并采用峰谷分时形式。充电服务费按不高于0.4元/千瓦时优惠价格收取。对于通过验收的充电设施,市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给予相应的建设和运营补贴。

  如何反馈意见?

  反馈方式:将电子版通过邮箱反馈

  截止时间:3月19日下班前

  联系人:王超、赵建辉

  电话:23142237;23142263

  传真:23316740

  邮箱:gycfgw@163.com

  看到了不

  今年我市还将建设1000台公共充电桩

  你家小区需要充电桩吗?

  有建桩需求的小区居民、物业公司

  均可申报

  申报时请填写

  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需求表

  并发送到电子邮箱

  gycfgw@163.com 

  居民小区公共充电桩建设需求表

  

  备注:

  1、社区居民、物业公司及居民委员会等均可作为申报主体。

  2、申报主体可将需求表提交所在居委会、街道,由各区发展改革委汇总并组织企业勘查建设,也可直接发送到承建企业。

  来源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