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津南法院发布执行悬赏令。如果您掌握被执行人线索,请速向天津津南法院提供,举报有奖哦!
悬赏公告如下
王玉江
被执行人:王玉江,身份证号1201121968xxxx3332,男,1968年出生,汉族,无固定职业。
执行标的:上述被执行人未履行标的金额人民币310967元及相应利息、执行费等其他费用。
执行案号:(2017)津0112执4275号
悬赏金额:如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使之到案履行债务,或因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收回全部或部分案款的,本院最高将按照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的5%划付给举报人作为奖金。如被举报的财产最终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院最高将按照抵债金额扣减相关税、费净额为基数的3%给付奖金,抵债资产变现后不再给付奖金。奖金均含税,需提供相应完税发票。
举报方式:举报可采用书面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电话:022-88657966 18522676571(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
悬赏金领取方式: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张世阳
被执行人:张世阳,身份证号1201121988xxxx0072,男,1988年3月1日出生,汉族,住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街朝晖里2号楼3门401号。
执行标的:上述被执行人共需履行债务本金399万元及相应的利息、案件受理费和执行费等其他费用。
执行案号:(2018)津0112执恢467号
悬赏金额:如通过举报找到被执行人下落并使之到案履行债务,或因举报人提供的线索收回全部或部分案款的,本院最高将按照案件执行到位标的额的5%划付给举报人作为奖金。如被举报的财产最终抵债给申请执行人的,本院最高将按照抵债金额扣减相关税、费净额为基数的3%给付奖金,抵债资产变现后不再给付奖金。奖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奖金均含税,需提供相应完税发票。
举报方式:举报可采用书面或举报人认为方便的其他形式提出,举报电话:022-28572106 18522676639 (举报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本院将对举报信息按时间先后顺序进行登记,一经核实,将通知举报人到院登记有关信息。
悬赏金领取方式:在举报的财产依法处分完毕后三十日内,从执行到位款项中优先扣取悬赏金支付给举报人。
悬赏举报截止日期:2020年12月31日。
注意事项:
1。您须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所述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自然人),或者您须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代为举报。
2。如果您是受害人、当事人,正在经历、目睹违法犯罪的发生,请立即拨打“110”或亲临公安机关报案,此类情形不在本平台受理范围。
3。您所举报的财产及财产线索须为法院尚未掌握的线索。您所举报的失信被执行人下落须为法院已采取查控手段但尚未掌握的。
4。如果您恶意举报或举报内容失实,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将对举报人姓名、举报内容、获奖情况给予保密,承诺维护举报者的利益,杜绝打击报复。
6。本悬赏公告,解释权归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
来源 | 津南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