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北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获悉,本市第70例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如下:

  天津市第70例患者田某,男,34岁,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林堡乡人,居住在北辰区普东街强宜里小区,天津市海河乳业有限公司员工。

  据目前调查,田某患病前14天内无武汉等疫源地旅居史,未接触过武汉来津人员,无野生动物接触史。

  田某1月21日下班后离开企业回到居住地。1月22日上午11:00左右,与妻女一家3口乘坐朋友马某私家车从居住地出发经津保高速回保定蠡县老家。

  1月31日下午,从保定乘坐G1216次高铁05车厢返津,16:21抵达天津西站,16:30左右在大丰桥附近乘出租车(津E02753)返回居住地,未外出。2月1日上午9:20左右,从居住地乘网约车(津KFC390)至其哥哥居住地武清区静湖花园小区门口,后乘车(津HWQ085)到武清区人民医院就诊。

  2月4日,被武清区人民医院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2月6日,经市专家组确诊为我市第70例病例并转至海河医院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我区已对田某所在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据目前掌握,田某返津后未回单位,也未与企业其他员工有过接触。经对田某同车间所有员工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均已超过14天观察期,未发现人员发热等症状。

  目前对已掌握的与田某密切接触者11人及时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对田某住所进行终末消毒,并对田某及密切接触者在北辰区驻足场所进行专业消毒。

  现紧急寻找与该患者行动轨迹相吻合的其他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自动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走动,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登记备案,接受专业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控指导。

  2、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听取专业人员安排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区定点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北辰区疾病控制中心电话:022-26811666

  北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022-26868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