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2月7日上午,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确诊我区第22、第2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患者付某某,女,51岁,牛道口镇沟头村居住。1月23日13时,到区百货大楼购物,14时—14时15分在富达商城(区百货大楼斜对面)购物,15时返回家中;1月24日,家中休息;1月25日,上午在村内,13时30分—15时30分到同村一村民家串门,19时—24时再次到该村民家串门;1月26日—2月1日,自述均在家休息;2月2日14时,出现乏力、肌肉酸疼等症状,自行服药后症状无明显缓解;2月3日,家中休息;2月4日,家中休息,15时出现浑身酸痛、发热等症状,自行服药后症状有所缓解;2月5日,家中休息,15时出现发冷症状,16时30分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80例确诊病例。

  患者王某,男,65岁,宝平街道宝境檀香小区居住。1月20日18时,到对门邻居家用餐(邻居系我区第17例确诊病例患者),21时回家;1月21日9时,到黑狼口万通纸箱厂,9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8时到对门邻居家用餐,21时回家;1月22日,家中休息;1月23日9时,到郝各庄镇菜芽庄村其弟弟家用餐,14时到同村亲戚家串门,16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4日10时,到老家郝各庄镇菜芽庄村,12时到同村其弟弟家用餐,16时返回家中;1月25日,家中休息;1月26日,家中休息,18时到对门邻居家用餐,21时回家;1月27日9时30分,到老家取车,11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8日10时,到郝各庄镇菜芽庄村其叔叔家用餐,16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29日,家中休息,18时到对门邻居家用餐,21时回家;1月30日9时,到郝各庄镇菜芽庄村其弟弟家用餐,16时返回家中,17时30分到宝平街道安田心屿小区其儿子家用餐,18时30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1月31日11时30分,到对门邻居家用餐,14时30分回家,17时30分出现发冷症状,18时到宝平街道河景嘉园小区其女儿家用餐,19时30分返回家中;2月1日,家中休息;2月2日8时15分,出现乏力等症状,9时到黑狼口万通纸箱厂,10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2月3日,家中休息,晚上自行服药后症状有所缓解;2月4日,家中休息,14时出现发热症状;2月5日14时,到区人民医院就诊并隔离治疗。经院内专家会诊,诊断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后经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并经市专家组确认为我市第81例确诊病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现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接触者,请相关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与确诊患者有过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不要再接触任何人,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登记备案,听取专业人员安排。

  2、1月19日至25日到过区百货大楼的人员,要立即向所属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告,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到百货大楼的次日算起。

  3、与确诊患者在同一场所有过交集的人员,也要自行居家隔离14天,隔离日期自交集日的次日算起。

  4、居家隔离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区疾控中心或区防控指挥部电话,听从专业人员安排,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区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宝坻区疾控中心电话:29241864  29241062

  区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59211085  59211086

  宝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