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老人的朋友注意了!

  天津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受益范围扩大!

  从2019年12月1日起

  农村困难老年人将享受同城市困难老人

  一样的居家养老服务(护理)

  补贴标准及专业服务

  想要了解的小伙伴们

  快来看看

  养老服务(护理)补贴

  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加快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我市全面施行居家养老服务(护理)补贴政策,根据照料等级评估确定的轻度、中度、重度照料等级,凡是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分别给予每人100元/月、200元/月、300元/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每人100元/月、200元/月、300元/月居家养老护理补贴。

  每年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凡是在本市居住满6个月的60岁及以上老年人,包括天津户籍与非天津户籍,均可到居住地所在的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每年免费享受1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包括以下内容:

  1、开展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社区医生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2、进行体检和辅助检查,体检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空腹血糖、血脂、心电图,同时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增加腹部(肝胆胰脾)B超检查。

  3、开展健康指导,告知老年人或其家属健康体检结果,对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2型糖尿病等患者纳入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体检中发现异常的建议定期复查,开展健康生活方式、防骨质疏松、防跌倒、防意外伤害、自救等健康指导,并告知下次体检时间。

  老年人助餐补贴

  2019年,我市印发《关于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试行办法》,以解决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吃饭难”问题为重点,兼顾其他老年人助餐需求,开设老人家食堂,为老年人提供安全、方便、实惠的助餐服务,并给予高龄和失能等老年人助餐补贴。

  补贴对象:

  1、本市户籍80岁以上的老年人;

  2、户籍60岁以上低保、低收入且照料等级为重度的老年人。

  补贴标准:

  1、以上老年人在自愿申请的前提下,给予每餐3元(每天午餐1次,每周5天)的助餐补贴。

  注意:助餐补贴不发放现金,通过助餐价格优惠的方式体现。补贴当日使用有效,不能累积使用和转赠。

  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公交

  免费乘公交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具有本市常住户口;

  二是年满65周岁以上(含65周岁)。

  乘地铁打折

  60周岁至69周岁乘坐地铁享受八折优惠,70周岁(含70周岁)以上乘坐地铁享受七折优惠

  法律援助

  1、老年人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而提起诉讼的案件,各级法院应当依法优先受理、审理、执行。老年人缴纳诉讼费确有困难的,依法可以缓缴、减缴或免缴诉讼费。

  2、法律援助机构、律师事务所和其他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对需要获得法律帮助的老年人应当优先提供服务;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依照有关规定免费提供法律援助。

  符合的话赶紧去申请

  千万别错过咯

  错过了,白花花的银子就没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