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及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系统改造升级,本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业务将无法正常办理。现将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2020年1月4日(周六)、5日(周日)、6日(周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暂停受理全款购买私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子女购买本市自有住房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市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公共租赁住房委托提取登记四类业务,其他业务正常受理。2020年1月7日(周二)全部业务恢复正常办理。

  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12月27日

  

  来源: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