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生态环境局公布了9月份全市环境执法情况,并通报了7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9月份,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7438人次,检查企业3103家次,立案511件,下达责令改正决定417件、行政处罚决定343件,其中涉及大气类113件、水类42件、固体废物类19件、违法建设项目类130件、噪声类38件、其他类1件,共处罚款3042万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1件,查封、扣押10件,限产、停产2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3件,有效地打击和震慑了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通报的7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包括:天津天铁炼焦化工有限公司粉尘污染案、宋国树个体加工厂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周凤林个体加工厂超标排放水污染物案、天津市金盛鑫旺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污染物案、泰科图比(天津)管件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案、天津诚誉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验收擅自投入生产案、天津聚龙力嘉混凝土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保存原始监测记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