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持续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细,坚决防止反弹变异问题,现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予以通报。

  1。津南区水务局排灌站原站长陈宝智违规收受礼品、要求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货款问题。2012年至2016年,陈宝智在春节期间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品;2016年春节期间,为区排灌站职工发放春节福利,并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货款。2019年8月,陈宝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葛沽镇石闸村党支部书记李振喜等3人挥霍浪费村集体资金用于支出饭费、送礼、烟酒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葛沽镇石闸村使用集体资金用于支付饭费、礼品、烟酒等,所入账票据均由村党支部书记李振喜、党支部委员夏宝祥、党支部委员徐富邦等人签字后报销。2019年8月,李振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夏宝祥、徐富邦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津南区发改委副调研员张华伟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8年,张华伟任区发改委副调研员、负责纪检工作期间,在为其女举办婚宴前期违规收受礼金。2019年7月,张华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津南区八里台镇综合执法大队正科级干部王东东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4年,时任津南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第四执法大队负责人王东东,在举办婚宴期间违规收受下属礼金。此外,王东东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9年3月,王东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津南区原旅游局副局长李欣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等问题。2015年,李欣参加北京国际旅游博览会期间私自外出游玩,并在区原旅游局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2015年,其参加由管理服务对象出资安排的赴外地旅游活动;2017年,在某活动举办前期,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9年8月,李欣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区一以贯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风政风持续好转,政治生态展现新气象。但必须清醒看到,“四风”问题树倒根存,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在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的形势下,对中央三令五申置若罔闻、顶风违纪、明知故犯。特别是某些问题在党的十九大后仍有发生,是不敬畏、不收敛、不知止的典型,是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表现,必须予以严惩。上述违纪党员干部受到严肃处理,教训深刻、令人警醒,充分说明纠正“四风”不能止步,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必须不断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持之以恒正风肃纪。

  各级党组织要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把抓好纪律规定落实,作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积极部署、主动作为,进一步加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担负第一责任,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遵守纪律规定,同时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层层加压,让遵纪守规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行动自觉和气正风清的良好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