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做好《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组织实施,进一步提高路面见警率,加大区域管控力度,提高快速反应能力,市公安交管部门为市内六区交通辅警配发了200辆电动自行车。“五一”期间,该批电动自行车已全部发放到位,并在交通辅警工作中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