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天津市召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就业、社保、养老金、医保、就业等领域都传来好消息。2019年,本市将适时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提高门诊报销限额、提高居民住院报销比例,促进职工增收与经济增长同步,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

  适时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完善缴费基数政策,减轻企业社保缴费负担。

  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全面实现退休人员待遇按新办法计发、按新制度领取。

  根据国家总体部署,适时做好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

  做好退役士兵基本养老保险接续工作。

  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继续提高工伤保险伤残津贴等待遇水平,坚决兜牢基本民生底线。

  促进职工增收与经济增长同步

  深化国企工资决定机制改革,完善国企工资调控指导、信息公开和监督制度,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建立与劳动力市场、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

  完善企业工资指导线,扩大工资集体协商范围,引导和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增长。

  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对不同行业事业单位实行分类调控,下放绩效工资总额管理权限,扩大单位分配自主权。

  提高医保报销比例

  提高门诊报销限额、提高居民住院报销比例、提高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待遇,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

  降低并统一大病保险起付线。完善职工大额医疗费救助制度,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做好生育保险和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

  推进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将符合条件的一体化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

  积极探索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建设。做好征缴职能划转衔接相关工作。做好退役士兵基本医疗保险接续工作。

  探索推进京津冀异地就医门诊联网直接结算,推动京津冀异地就医联动监管。

  全面落实国家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将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依照规定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范围。

  进一步扩大异地就医住院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和就医人员范围,尽快使异地就医患者在所有定点医院能持卡看病、即时结算,并探索将跨省异地就医纳入智能监控和协议管理范围。

  实施就业优先政策

  全年新增就业4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

  实施创业政策升级计划,面向各类创业群体,提供免费创业培训,全年安排3亿元以上贷款资金支持。全年扶持创业3万人,带动就业12万人。

  启动三年就业见习计划,将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全年就业见习1.2万人。  

  聚焦国有企业混改、“僵尸企业”退出,完善分流人员安置政策。加强就业困难人员帮扶,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

  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50%;对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坚持不裁员、少裁员,按照企业和职工6个月社保缴费总额的50%予以返还。

  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  推进人才公寓建设

  出台支持“海河英才”自主创业12项政策措施,在津落户5年内自主创业的人才,享受创业培训、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同时,给予房租补贴、社保和岗位补贴等支持政策。

  来津自主创业人员最高可获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成功创业并带动5人就业的最高可获50万元贷款支持,对创办的符合相关规定的小微企业,最高给予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出台人才公寓支持认定办法,通过改建一批现有房、转化一批保障房、租购一批商品房、新建一批公寓房,在全市遴选认定一批人才公寓,给予政策支持,解决人才本人及配偶、子女住房问题。 

  来源:天津广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