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2月21日至3月19日,我市有148名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被依法注销了最高准驾车型。据统计,上述148名在一个记分周期记满12分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中,降级前持“A”类准驾车型的有114人,其中最高准驾车型为“A1”的有15人,“A2”的有99人;降级前持“B”类准驾车型的有34人,其中最高准驾车型为“B1”的有17人,“B2”的有1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