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一头连着民生,一头连着发展。为增强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能力,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启动青年就业见习计划,毕业生就业见习可享受补贴!

  为增强大学生等青年群体就业能力,市人社局启动青年就业见习计划,将用三年时间,安排3.6万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进行岗位实践锻炼。为此,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出台了加强就业见习管理的通知,扩大了就业见习范围、提高了见习补贴标准、简化了见习程序要件,全力帮助见习青年顺利就业。

  1扩大见习人员范围

  高校毕业学年在校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至24岁失业青年、对口支援和东西部协作地区的16至24岁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均可参加就业见习。

  2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对参加就业见习人员,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给予就业见习基地见习人员生活费补贴。

  按照每人每月200元的标准给予就业见习基地带教费补贴、每人每月10元标准给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补贴。

  3鼓励企业留用见习人员

  对留用本单位见习人员的,每留用1人给予2000元奖励。

  4严格保障见习质量

  生产经营满1年,信用记录良好,合法经营,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业,可以申请成为就业见习基地。

  就业见习基地须有专门的就业见习管理和指导人员,具有完善、规范的就业见习管理标准和规程,确保见习学员在安全、正常、没有人身伤害的环境下见习。不得安排见习人员出差或到外地联系业务,不得以“派遣”或“中介”的形式将见习人员委派到其他单位见习。

  符合条件的亲这些补贴千万别错过,也别忘了告诉身边的亲戚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