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

  天津市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

  300.27万人

  占总人口的21.66%

  也就是说

  几乎每5个天津人当中

  就有1名60岁以上的老年人

  如何让老年人

  真正实现

  “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近日

  天津市出台

  民政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其中提出:

  大力推进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各区政府通过建设、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到2022年,新建居住区配建率达到100%;到2025年,“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

  继续推进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建设,调整照料中心职能定位,加快推进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到2022年,城市地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到2025年,城市地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日间照料机构(含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到70%。

  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到2022年,100%的街道、40%的乡(镇)建有区域型嵌入式机构;到2025年,区域型嵌入式机构(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在街道(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引导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度面向中高收入群体,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新增养老床位1.5万张,养老床位达到10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到2025年,培养培训2万名养老护理员,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1-2名专业社会工作者。

  具体内容如下↓

  一、强化养老服务保障

  完善兜底养老服务

  加强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设施(敬老院)建设与管理,落实各方职责,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城乡特困人员实现全部集中供养。到2022年,每个涉农区至少建有1所以农村特困失能、残疾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区级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以重残、失能、留守、空巢、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特殊困难老年人为重点,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制度、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制度。到2022年,全面建立居家社区探访制度,确保失能老人均能有效得到社区帮扶,特殊困难老年人月探访率达到100%。

  加强基本养老服务

  市区两级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因地制宜逐步完善基本养老服务项目。实施全国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公布养老服务扶持政策措施清单、项目清单、服务指南、服务标准等,制定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目录,重点购买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机构运营、社会工作、人员培养、失能失智和高龄老年人家庭成员照护培训等服务。建立养老服务顾问制度,做好服务需求对接。

  推动长期照护服务

  完善全市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标准,统一评估程序,评估结果作为领取老年人补贴、接收养老服务和长期照护服务的依据。配合有关部门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完善居家、社区、机构相衔接的专业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体系。完善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护理)制度,提高补贴标准精准度和有效性,强化与残疾人“两项补贴”、社会救助、长期护理保险等政策相衔接。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

  夯实居家养老基础

  复制推广河西区居家养老试点模式,突出居家为主的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将资源向居家养老倾斜。发展“家庭养老床位”,深化养老机构社区延伸服务功能,进行必要的适老化改造,开展智能化监测、标准化管理、个性化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喘息服务”。继续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引导有需求的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配合做好老旧小区适老化改造工作,支持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备康复辅助器具并提供专业指导。根据老年人需求,改进订餐方式,调整补贴餐标,强化行业监管,扩展涉农区助餐服务,到2025年,实现助餐服务全覆盖。

  完善社区设施网络

  开展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三年行动,配合开展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按照“一区一中心、一街道(乡镇)一阵地、一居(村)一场所”的思路,完善城乡三级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网络,推进城乡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补齐、提档升级。落地“四同步”机制,大力推进城市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按标准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各区政府通过建设、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补齐老旧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到2022年,新建居住区配建率达到100%;到2025年,“一刻钟”居家养老服务圈逐步完善。继续推进社区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照料中心”)建设,调整照料中心职能定位,加快推进照料中心社会化运营,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照料中心。到2022年,城市地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90%。到2025年,城市地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日间照料机构(含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率达到70%。

  大力发展嵌入式养老

  按照“1+N”思路,每个街道(乡镇)不少于1家区域型嵌入式机构(即街道乡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N家社区型嵌入式机构,具备“三入四嵌一床位”(入托、入照、入户、嵌餐、嵌智、嵌康、嵌护、家庭养老床位)等综合服务功能,打破机构养老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界限,打造“居家—社区—机构”综合型服务,打通养老服务的“最后一米”。到2022年,100%的街道、40%的乡(镇)建有区域型嵌入式机构;到2025年,区域型嵌入式机构(具备综合功能的养老服务机构)在街道(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补齐农村养老短板

  坚持城乡统筹、突出互助、放开市场,将农村养老服务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强化农村养老服务设施科学合理布局,建立健全区、乡(镇)、村三级农村服务网络,加大农村互助幸福院和照料中心建设力度。鼓励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养老服务。构建乡(镇)牵头、村委会、老年人协会、低龄健康老年人、农村留守妇女、村干部、党员、志愿者等广泛参与的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格局。到2022年,60%的乡(镇)建有1所农村养老机构。到2025年,农村地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100%(农村互助养老服务覆盖率100%,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覆盖率100%,农村老年人助餐服务覆盖率100%,农村互助幸福院、农村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70%)。

  推动养老机构提质增效

  发挥公办养老机构兜底线、保基本和示范作用,优先满足特困供养人员、政府保障对象和优待对象入住需求。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服务转型,完善公办养老机构轮候评估入住制度。制定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引导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重点面向中低收入群体、适度面向中高收入群体,满足老年人多层次、个性化服务需求。优化城乡养老机构床位结构,新增养老床位1.5万张,养老床位达到10万张,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60%。推进市级公办养老院改扩建。

  养老服务领域工程

  1。天津市养老院主楼改扩建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21881平方米,拟定床位300张,扩建为养老、办公一体化综合楼,主要承担特困和失智失能等老年人住养服务。2。天津市失智老人康复照料中心改扩建工程规划总建筑面积27000平方米,拟设定床位数为500张,同期配套建设一级医院拟设床位50张,主要包括养老公寓、医院、康复、后勤管理以及停车、设备、人防等功能设施。

  推进医养康养服务

  健全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合作机制,推动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为养老机构提供就诊绿色通道,鼓励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区级医院和老年病专科医院等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签约服务机制。推动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卫生服务站、护理站或其他医疗设施邻近设置。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按相关规定举办护理院、康复医院和提供临终关怀的医养结合机构,将符合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按规定程序纳入定点医疗机构范围。

  构建应急救援体系

  统筹疫情防控和应急救援要求,按照“分层分类、平战结合、高效协作”要求,构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积极协调建立市级养老应急救援指导中心。指导各区建设区级应急救援技术服务中心,负责为本区养老服务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供服务。

  深化京津冀协同发展

  持续深化京津冀养老服务跨地区购买养老服务试点。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结果三地互认。推动三地养老服务产业协同发展,探索养老服务资源对接合作新路径。

  推广普惠型养老服务

  持续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普惠养老项目建设。支持居家社区养老设施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增加普惠养老服务供给,为中低收入家庭老年人提供价格适中、方便可及、质量可靠的养老服务。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培训疗养机构转型为养老服务设施。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健全人才教育培训体系

  推动设置养老本科专业,鼓励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合作培养四年制本科养老服务人才。以品牌养老机构和开设养老服务专业的大学、职业院校为基础,加强养老服务科研中心建设,推进实训基地建设,构建各类人才培训支撑体系。发挥天津职业教育优势,开发养老护理教材,开展养老院院长、管理人员、护理人员分类轮训、梯次培训和线上指导工作。建立养老服务科研队伍,加强重点养老服务课题研究。

  加强养老服务队伍建设

  健全完善市、区、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养老工作管理服务网络,充实养老服务工作力量。发展家庭养老护理员和社区养老服务人员队伍,加大培养老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完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培训制度,积极推动建立养老护理员用工补贴、岗位补贴等制度。持续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到2025年,培养培训2万名养老护理员,实现每千名老年人、每百张养老机构床位配1-2名专业社会工作者。

  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

  大力支持志愿养老服务,发挥全国社区志愿服务发祥地优势,打造以社区为平台、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者为支撑的“三社联动”机制;常态化开展“寸草心”“手足情”志愿助老专项行动,实施并拓展以对高龄、失能老人照护技能、应急救护为重点的“少助老”“老助老”公益创投项目,促进代际和谐,创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实施“时间银行”公益平台,建立志愿服务记录制度,畅通养老领域金融服务“绿色通道”。

  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产业

  壮大产业主体

  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持续推动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社会力量逐步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实施“养老服务+行业”行动,促进文化、旅游、餐饮、体育、家政、教育、养生、健康、金融等行业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促进养老企业(社会组织)连锁化、品牌化发展。加大培育养老服务行业组织,积极发挥行业协会作用。

  丰富服务业态

  推进“物业服务+养老服务”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运营照料中心,开展老年供餐、定期巡访等形式多样的养老服务。引导企业围绕适合老年人的衣、食、住、行、医、文化娱乐等需要,开发老年产品用品,推动老年用品进家庭、社区,促进老年用品消费。利用“家政服务信用信息平台”供需对接功能,推动我市养老服务需求与脱贫地区劳动力供给有效对接,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

  培育消费市场

  引导养老服务企业和机构在优先满足老年人基本服务需求基础上,因地制宜拓展养老服务内容,开展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健康养生、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普法宣传等服务,正确引导老年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行为,以优质服务带动消费,以消费带动产品供给和产业发展。

  强化信息支撑

  整合现有资源,打造市级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落地推广应用“金民工程”养老服务信息系统,畅通市、区、街道(乡镇)三级养老服务信息网络,推进机构、社区、居家服务相关信息互联互通。深化智能居家养老模式,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与供给,为老年人提供“点菜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

  来源 | 天津市民政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