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交通运输委发布了2022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措施11条(以下简称“11条”),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强化执法监管、畅通诉求渠道。随着这些便企利民新举措在今年陆续施行,我市交通运输营商环境将持续优化。

  合并审批事项 压缩审批时间

  在优化市场环境方面,“11条”在涉路施工方面取消、合并审批事项2项,优化审批流程、减少审批要件事项3项,压缩审批时间6个工作日。比如,对已取得市交通运输委“公路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工程和国省干线公路(含高速公路)日常小修养护,不再要求办理占用挖掘公路类涉路施工许可。同一工程涉及多点位或多路段涉路施工的,可合并审批。再比如,对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非公路标志等对公路设施安全影响较小的工程,仅需提供项目设计图纸、评价报告及应急措施,即可直接审批。危险货物港口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承诺办结时间,由原承诺办结时间15个工作日压缩为9个工作日。

  推广电子证照 推动“跨省通办”

  “11条”还推出了加快交通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和在线核验等新举措,将加快推广应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和跨省互认,实现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全覆盖,推广应用省内大件运输车辆通行证电子证照,监管部门通过扫描二维码方式进行在线查验。同时,在实现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补发、换发、变更、注销及诚信考核5项高频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基础上,进一步扩展办理事项范围,解决从业人员异地事项办理“多地跑”“往返跑”问题。

  推送摇号中签提示短信

  在深化服务方面,“11条”在小客车增量指标“临期提醒”基础上,将为当月参与增量指标摇号并中签的单位和个人推送中签提示短信,推送时间为每月摇号结束后3日内,方便参与摇号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获知中签信息,尽早使用指标。同时,将优化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监督电话和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电话投诉举报渠道,确保市民群众诉求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此外,“11条”还将在交通执法领域推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动态完善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事项清单,在落实轻微违法免罚的同时,责令当事人签订承诺书,主动消除违法行为,实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