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决定,本市新一届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于今年7月至11月进行。日前,全市各区、各乡镇经过划分选区和选民登记,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讨论、协商和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投票选举各阶段,顺利完成了我市区和乡镇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投票选举期间,广大选民以饱满的政治热情,积极行使当家做主的政治权利,纷纷来到投票站,认真领取和填写选票,郑重投下庄严一票。全市16个区依法选出区人大代表4492名,全市128个乡镇依法选出乡镇人大代表8542名。选出的代表按照法定程序确认资格后,在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前公布代表名单。
我市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启动以来,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各级选举工作机构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扛起政治责任,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严明换届纪律贯穿人大代表选举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依法依规扎实工作,确保选举工作方向正确、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在市委领导下,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指导作用,设立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联席会议,先后召开区和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部署会、工作推动会,定期研究选举重点工作任务,协调解决重要问题,深入指导各阶段选举工作。与市大数据中心合作研发选民登记信息管理系统,首次使用选民登记系统进行选民登记,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基层选举工作机构的选民重登漏登错登难题。制定印发关于选举工作安排、选民参选问题的意见、选民资格审查工作的意见、宣传工作的意见、疫情防控的意见等文件,编印有关选举法律法规汇编、选举知识问答等选举实用手册,为各区提供具体法律和政策指导。狠抓业务培训,累计培训各级选举工作机构人员4500余人,帮助其熟悉掌握选举的法律规定和工作程序要求,提高业务能力和政策水平。
各区、乡镇在同级党委领导下,成立选举委员会,依法开展代表选举工作,在选举实践中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依法划分选区,进行选民登记。依法分配代表名额,确定代表候选人。加强考察审查,严把政治关、素质关、结构关。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主流媒体和印发致选民的公开信、在单位社区村居等地张贴选民登记通告、悬挂标语横幅、开设专题宣传栏、农村大喇叭等形式,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知识,提高选民知晓率、参与率。严密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和投票选举应急处置预案,确保选举安全有序进行。严肃选举纪律,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做好警示教育全覆盖,确保换届选举全过程风清气正弊绝。
按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2021年11月召开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2月底以前召开区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分别选举产生新一届本级国家机关组成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