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一批自意大利进口的共计1.13万升葡萄酒经相关实验室检测合格后,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予以通关放行。据天津海关统计,今年1至7月天津口岸累计进口酒水类商品15.7万吨,同比增加30.9%;货值16.7亿元,同比增长13.4%。

  随着食品消费结构升级,我国居民对于进口食品的选购从“尝态”转变为“常态”,进口酒水类商品不断增长。天津海关严格履行进口食品监管职责,坚决执行食品安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四个最严”的要求。此外,天津海关还与天津市场监管委等政府部门监管联动,建立进口食品的全流程可追溯体系,进一步保障进口食品安全。

  中秋将至,酒水饮料将迎来销售高峰。天津海关温馨提示:《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进口酒类和饮料应当符合我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且应当有中文标签。消费者在选购时,应关注产品的品名、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购买酒类时还应注意产品的酒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