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政府印发《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提出2021年至2023年的工作目标和改革措施重点任务,计划用三年时间使我市营商环境达到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标准,进入先进城市前列。这是我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出台的又一项具体举措。

  继往开来 开拓创新

  据介绍,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在营商环境建设方面持续发力,出台了《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天津八条”、“一制三化”、“海河英才”行动计划、“民营经济19条”等一系列制度和举措,有力推进了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投资吸引力不断增强。

  这次出台的《三年行动计划》全面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是在巩固我市以往改革措施基础上的深化和创新。一是对我市已经实践证明的有效做法,继续深化和完善。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明确将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时间缩减至不超过60天。二是对以往没有的做法,但能够提升效率、方便企业群众的进行积极开拓创新、填补空白。如:优化政务服务,明确“四免”事项和“免申即享”事项,做到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原则上免提交、政府部门形成的业务表单数据原则上免填写、可用电子印章的免用实物印章、可用电子签名的免用手写签名。

  对标先进 突出特色

  《三年行动计划》按照“世界标准、国际通行”要求,主动对标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紧密结合天津实际,找准差距,补齐短板。如:加快推进“一网通办”,推动政务信息资源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业务专网互通共享,扩大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的应用范围,实现更高水平的业务协同。

  《三年行动计划》与世界银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评价指标逐一对照,结合《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内容和要求,提出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富有活力的市场环境、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制定了优化企业开办服务、提高项目开工建设效率、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提高不动产登记效率等25项改革措施,既聚焦营商环境改革指标,又突出天津实际特色,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靶向发力 惠企纾困

  《三年行动计划》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链条,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中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从企业开办、项目开工、不动产登记、市场监管、纳税融资、采购招标、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合同执行、破产重组等方面着手,简化办事手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切实为企业解“难点”、疏“堵点”、除“痛点”。如:全面推行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免费为更多市场主体发放税务Ukey,扩大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快速审批范围,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加快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在更大范围内实现“全市通办”、“跨省通办”,满足各类市场主体和群众异地办事需要。

  同时,为确保《三年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市政务服务办将会同有关部门分年度制定责任清单。市政府办公厅将加强督办考核,将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结合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对敷衍塞责、行动迟缓、工作不力、效果不佳的,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