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在天津某公司申报进口的一票货物中,查获涉及濒危物种黄檀木制品2630千克,包括收纳盒、提篮、椅子等。该票货物申报品名为“木制装饰”等,查验发现其外观造型古典、工艺性好,后经鉴定这批木制装饰为形花科黄檀木属木材,属于《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的管制物种,即“濒危物种”。
根据相关规定,在没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的情况下,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动植物制品进出境。目前,由于该批进口货物收货人未能提供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出具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新港海关已第一时间将该批木制品封存扣留,并移交后续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