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参保不算工龄”,“单位参保比个人参保的养老金更高”,“一旦社保断缴,参保年限和养老账户金额会清零”

  社保常见的这几个误区,你还在当真?假的!假的!别再误解啦!

  大家口中的“工龄”其实指的就是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缴费年限又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无论你是在单位参保,还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个人参保,都会计算缴费年限,都有“工龄”。

  二者不存在谁更“划算”这一说!个人参保和单位参保,退休时养老金的计发公式都一样。在缴费基数一致的前提下,不存在单位参保比个人参保更划算的情况。大家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报参保形式。

  这种说法不对!首先科普下两个知识点!

  每个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养老金支付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信息、转移接续信息、终止注销信息等。

  重点来啦!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经建立,终身不变!

  也就是说,无论你在哪里缴费,无论是否中断过缴费,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都会累计记录参保人权益,不存在“清零”这种说法。

  因为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所以即使参保人因为更换工作,或更换居住城市而中断了养老保险缴费,也不会清空之前的缴费记录和缴费年限。

  《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十五年只是领取养老金的最低缴费年限,缴纳养老保险未满十五年,即使达到了退休年龄,也不能领取养老金。

  另外,在缴费基数一样的情况下,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越高。

  缴满十五年后,是否需要继续缴纳,要视情况而定,如果你是自己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可以自愿选择是否继续缴纳养老保险。

  如果你是单位在职职工,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十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即使在退休前已经缴满十五年,在职职工还得继续缴费

  直至退休,这些年你还听过哪些,关于社保的传言,表示一脸懵、求证求支招的,请向留言区“砸”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