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疫情,河北区民政局迅速反应,严密部署,主动作为,采取12条暖心举措,与民政对象“疫”路同行,举民政之力,确保民政对象疫情期间救助全覆盖、生活有保障,服务有温度,描绘了一张疫情之下的民政“春耕图”。

  加强民政兜底保障对象防护,对全区8922户低保家庭开展大排查,做到应救尽救、应保尽保。社区工作者每日主动询问各类社会救助对象的生活需求,通过发放货币、米面油等实物进行临时救助、精准帮扶。关注兜底保障对象,每日必看,每日必问,每日必测。对于基本生活存在困难和因患新冠肺炎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个人和家庭,先进行临时救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统筹协调物资,为有需求的社会救助对象发放口罩、消毒液、测温计等防疫防护用品,并做好使用指导,帮助消毒作业。做好防疫宣传,向社会救助对象发放疫情防控宣传册。

  加强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对全区89名散居特困供养人员实行特别关照,发放防护物资。社区每日至少2次对辖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身体、生活状况进行询问,督促照料服务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和生活保障。对有就医需求的特困供养人员,在做好防护的同时,街道要及时安排就医治疗。

  加强对独居和空巢老人帮扶,重点关注独居和2.4万空巢老人生活和心理慰藉,社区对空巢老人每天至少一次敲门或者电话联系。帮助行动困难独居和空巢老人采购食品和生活用品,并送货上门。为有用餐需求的孤寡、独居和空巢老人无接触送餐。帮助开药、取药、送药到家,确保疫情防控期间行动困难空巢老人用药不断档。

  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保护,对全区37名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疫情防控期间,每天至少1次,通过上门、微信视频、电话等形式对其身体、生活状况进行关心、询问,了解生活所需和身体健康状况,确保安全。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加强街面巡查,及时发现、及时救助。对流浪乞讨人员,对愿意接受救助的,联系市救助站,及时妥善安置;对不愿接受救助的,经隔离后,集中安置,确保“有家可归”。

  简化社会救助审批流程。对新申请低保等社会救助的,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通过电话、微信、电子邮箱等方式进行核对工作,采取承诺制容缺后补的方式,申请人可待疫情结束后补齐相关手续及材料。同时,优化、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取消召开全区最低生活保障联席审批会议;简化救助资金发放流程,救助对象可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进行救助金领取确认,无需再前往街道、社区。

  落实福利彩票休市规定。严格执行民政部福彩销售机构休市的规定,区“中福在线”福利彩票销售厅未经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福利彩票发行管理中心同意,不自行恢复销售。

  实行错峰婚姻登记服务。采取电话或网上预约,错峰办理婚姻登记。制定现场处置预案,规范现场秩序,确保防护到位。为方便婚姻登记当事人,现场配备酒精、消毒水、纸巾等消毒用品。

  加强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全区养老机构实施封闭式管理,实行“一门进出”。通过上门或电话、微信等形式及时传达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积极筹措养老机构防护物资和日常生活物资。督导养老机构加强室内室外清洁卫生、消毒灭菌、医疗废弃物和垃圾处理,定时保持公共区域和居室空气流通等内部防控工作,建立消毒、测温、返院老人隔离登记台账。积极推进养老机构远程防控监管机制,通过视频设备实时查看养老机构内部消毒、老人生活、食堂卫生、食品留样等情况。

  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疫情防控。积极发动养老服务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各界积极行动、奉献爱心。爱心企业、社会组织为防疫一线人员捐赠口罩、消毒液等防疫物品。700余名“小巷管家”和500余名志愿者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中。

  发挥“红色物业”疫情防控堡垒作用。结合“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工作,加强对老旧楼区“红色物业”指导,增强“红色物业”履职能力,依据“红色物业”标准要求,旧楼区管理服务单位接受街道和社区居委会党委的领导,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职工,积极投身到疫情防控中,冲在一线,坚持24小时值守,把好小区卡口,每日进行社区消杀、测温、登记、卫生清理等工作。

  关心关爱一线防控工作人员。区民政局从市局、市慈善协会等多方协调防疫物资,为值守一线的社区工作人员送去“暖宝”、口罩等防护用品,对疫情期间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宣传和表扬。协调中国建设银行为全区1702名一线防控社区工作者免费赠送“战疫爱心保”专属保险,为一线防控工作人员提供保障,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