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上午
有网友@“天津交警”和
“天津高速交警”官方微博
反映在津蓟高速公路沿线
一辆红色小客车突然在行车道内违法停车
险些导致交通事故
这位网友提供的信息,以及车辆行车记录仪拍摄的视频清晰显示,当时红色小客车的确停驶在高速公路行车道内,车后没有任何警示标志,包括网友的车在内,旁边飞速驶过的车辆不断,危险随时可能发生。
接到网友反映后,天津公安交管高速公路一支队交警,即通过微博私信和这位网友取得联系,核实情况后,由高速交警津蓟大队展开调查。
按照网友反映的位置、时间,高速交警津蓟大队通过三级指挥平台的视频监控系统锁定了画面证据,确认号牌为蒙D1**5H的红色小客车,在津蓟高速公路25公里处违法停车的情况属实。
11月11日下午
红色小客车驾驶人
已到交警津蓟大队依法接受了处罚
并解释说
当时是因为车辆发生故障
所以才就地停车
但车内没有准备三角警告牌
因“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交通事故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违法行为,该车驾驶人依法被处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
负责公安交管高速公路一支队官方微博运营工作的交警表示:“网友此次对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行为的及时反映,表现出了对天津公安交管工作的支持和信任,对于网友反映的任何情况,我们都会尽力在第一时间予以回复和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