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召开调整本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公告》。本市拟对高速公路通行费计费标准和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进行调整,调整方案听证会拟于11月上旬。

  根据国家和本市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标准,在不增加货车通行费总体负担前提下,对本市高速公路通行费计费标准和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进行调整。为做好新旧标准衔接工作,根据《价格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等有关规定,天津市发展改革委拟于11月上旬组织召开调整本市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计费方式听证会,就调整方案征求消费者、经营者和有关方面的意见。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

  (一)人员构成

  听证会参加人共22名。其中:消费者14名、经营者6名、专家学者2名。

  (二)产生方式

  1、消费者采取自愿报名和委托市道路运输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个体货车司机、私人小客车司机共6名采取自愿报名,报名请登陆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zgg.tj.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消费者参加人报名表(附件1),按规定填写后,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shoufeichu2018@163.com,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货运企业代表共8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道路运输协会推荐产生。

  2、经营者6名由市发展改革委委托市交通运输委推荐产生。

  3、专家学者2名由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三)报名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未被剥夺政治权利。

  2、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能够就听证事项客观发表意见、阐明理由。

  3、能够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纪律。

  4、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职业和联系方式)。

  二、旁听人员

  听证会设旁听席,旁听人员5名。旁听人员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产生。

  申请参加旁听的人员,请登陆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zgg.tj.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旁听人员报名表(附件2),按规定填写后,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shoufeichu2018@163.com,按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旁听人员不享有发言权。

  三、新闻媒体

  听证会设记者席。与会新闻媒体按报名顺序及邀请选取。申请采访的新闻媒体请登陆天津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zgg.tj.gov.cn)通知公告栏自行下载新闻媒体报名表(附件3),按规定填写后,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信箱shoufeichu201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