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5〕39号,以下简称《办法》)实施以来,解决了大量在本市长期稳定就业外来人口的落户问题。为更好适应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拟对《办法》中的“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进行调整。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有关部门完成了“天津市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参加社会保险按险种计分。每年最高积16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8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2分)、失业保险(2分)、工伤保险(2分)、生育保险(2分);缴费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最高积22分,其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分),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各3分)。

  在天津市租房居住,每年积6分。在天津市购房居住,住房在市内六区的,每年积10分;住房在环城四区的,每年积11分;住房在武清区、宝坻区、静海区、宁河区、蓟州区的,每年积12分;住房在滨海新区的,每年积15分。申请人依法在津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每次积6分。

  缴存住房公积金不满60个月的,每年积3分;缴存满60个月的,自满60个月的下一月起,每年积4分。

  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10分);36至45周岁(5分)。本科及以上学历(20分);大专学历(10分)。对应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30分);对应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20分);对应初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15分);。高级技师(30分);技师(20分);高级工(15分);中级工(10分);初级工(5分)。非常紧缺职业(15分);紧缺职业(10分);一般紧缺职业(5分)。

  已婚,且夫妻双方均在本市就业,积分申请人配偶在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24个月的。(10分)。

  获得党中央、国务院表彰奖励不享受国家级表彰奖励待遇的(40分);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或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等表彰奖励,不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待遇的(30分)。获得国家级技能大赛一类竞赛前20名、二类竞赛前15名(30分);获得省级技能竞赛一类竞赛前10名、二类竞赛前6名(20分)。

  退役军人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一等功(30分);个人二等功(20分);个人三等功(10分)。

  5年内有提供虚假信息办理相关证书、证明或申办积分落户记录的(包括虚假户籍、学历、专业、就业、住房、纳税证明、购房证明材料等),每条减30分;5年内有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减100分;

  用人单位提供虚假信息申办积分入户的,取消以后3年内的申报资格。

  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9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到天津市发展改革委(shc2310@163.c

  如何申报积分落户?

  2019年第二期居住证积分已于7月22日开办,受理截止日期为10月31日。本期居住证积分受理工作,继续推进“互联网+政务”,实施“网上预审、现场交件”的工作模式。

  准备申请积分落户的申请人,可以提前了解下办理积分入户的一般流程。详细的申报程序,届时还需注意最新的申报要求。

  01单位注册

  申请单位登陆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居住证积分专栏积分联办系统,按照系统提示信息注册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填写完整无误后,注册成功后可进入下一步申请人信息填写。

  02申请人信息填写

  申请单位按照系统提示信息填写申请人信息,确认信息填写完整无误,保存成功后可进入在线测评。

  03在线测评

  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相关信息进行测评。测评通过后进入上传材料步骤。 

  注意事项:申请人如通过在线测评,则无法返回修改申请人个人信息,请务必确保填写个人信息的完整与准确后再进入在线测评环节。 

  04上传材料及网上预审

  申请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市区或滨海办理网点,然后按照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其中,标记为必传材料的必须上传,否则无法通过预审;非必传材料请根据个人实际情况上传。网上预审的审核期为3个工作日,请申请单位即申请人随时关注审核结果,网上预审结果为不通过的,本期不再具备申请资格,请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务必高度重视,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完成预审。 

  审核通过后可预约窗口受理日期。审核过程中反馈需修改或补充材料的,自接到反馈提示当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补正,逾期视为不提交此项材料。 

  积分落户受理地址

  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河东区红星路79号;

  天津市滨海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和路681号宝策大厦裙房二楼。

  05预约及现场受理

  通过预审的申请单位及申请人,可自行选择预约日期进行现场受理,请务必于预约日期当天,携带与预审资料一一对应的相关材料的原件,及材料清单中要求的非上传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 

  注意事项:凡预审过程中未提供的预审材料,窗口现场一律不再收取。 

  06成绩公布及名单公示里面

  6月、12月,市行政许可网上办事大厅积分专栏公布本期积分,公布时间为3个工作日。随后公示入户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届时请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密切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