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针对不文明行为 打出“组合拳”

  近日,各区执法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严查严管不文明行为。河北区月牙河街执法队、属地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执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打出漂亮“组合拳”。

  针对不文明养犬、随地吐痰、喜丧搭棚等不文明现象进行劝导;对主次干道、河道、花园绿地等公共区域卫生环境加强监管,对路面散落垃圾、随手乱扔垃圾等现象进行制止并及时清理……连日来,河北区月牙河街执法人员加大了巡查管控力度,只要发现问题,就会第一时间下达整改通知并督促整改。

  “不仅变单一部门执法为多部门联动,相关执法部门与各社区之间还实行了信息共享,主动出击,及时互动,取得良好成效。”相关负责人介绍说,自《条例》实施以来,河北区月牙河街治理违法建设2处,拆除面积300平方米;治理占压河道1处,拆除占压河道围墙50延米;治理占路经营9起,处罚金450元;治理未及时清理犬类排泄粪便7起,处罚金350元;治理乱倒垃圾4起,处罚金200元;治理吸烟不听劝阻3人,处罚金150元;志愿者劝导各类不文明现象百余次。

  下一步,河北区月牙河街将立足长效、补齐短板,推进落实《条例》工作常态化。同时,充分调动辖区共建单位的积极性,推进《条例》落实人人参与,人人践行,文明成果人人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