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8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等四部门近日联合出台《关于加快发展残疾人职业教育的若干意见》,明确进一步推动残疾人职业教育、提高残疾人职业教育的普及水平与保障能力的政策措施和举措。

  意见提出,要以中等职业教育为重点不断扩大残疾人接受职业教育的机会,让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人都能接受适合的中等职业教育。职业院校要通过随班就读、专门编班等形式,逐步扩大招收残疾学生的规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符合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

  同时,要加快发展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鼓励职业院校与现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机构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学分互认、课程互选,共同培养残疾学生。

  在就业环节,意见要求,各职业院校、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要结合残疾学生特点和需求提供就业创业指导,提高残疾学生的就业创业能力,开展“一对一”服务,做到不就业不脱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