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11月1日起餐厅设最低消费可举报

据悉,根据10月8日商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提出,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餐饮企业如果违反规定,最高罚款3万元。

据了解,针对消费者关心的如何实现有效监督的问题,《办法》也作出了规定:要求餐饮经营者建立健全顾客投诉制度,明确具体部门或人员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投诉的受理、转交以及处理结果应当通知投诉者。商务主管部门接到举报后,对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处理决定;不属于职责范围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详细]

津城餐馆“最低消费”花样繁多 一纸禁令能否遏止

您遇到过进包间限制最低消费的情况吗?如果碰上了这样的“霸王条款”,您又是否能找到合理的解决途径呢?10月8日,商务部、国家发改委发布《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并将于11月1日实施,新条例的出台博得了一片叫好声。

办法发布后,记者走访了友鹏海鲜、全聚德、周记北塘海鲜、俏江南、渝湘江南等本市人均消费在80元至200元的十余家餐厅,发现最低消费问题仍以“多种形式”存在。虽然大多数餐馆“表面”上没有明确设置最低消费,但“最低”限制仍在以其他“脸面”出现。[详细]

餐饮业彻底取消“最低消费” 消费者看法不一

点赞派认为当前,在全社会倡导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大环境下,餐馆、饭店顽固坚持设置最低消费,直接引发推升过度消费,加剧助长了铺张浪费,不仅有悖于勤俭节约的道德尺度,也不利于提倡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助长了浪费奢靡之风,应该彻底取消。

但与此同时,也有网友表示担忧,“禁止设置餐饮最低消费,许多地方已经先期试行多年,但一直没有杜绝。一方面,有些餐馆以其他面目变相设置最低消费。另一方面,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也依然会出现‘拉皮条’的现象,不知道11月1日国家实施此项办法后,具体执行力度有多大。”[详细]

取消最低消费 餐饮业者表示不惊慌

近包厢低消被取消,餐饮经营者有何应对举措?业内人士估计,经营者调整经营策略,不排除会对包厢设置其他门槛,实际上,目前不少食肆已采取不同方式应对取消低消。

以某餐厅为例,包厢茶位费比大厅高,一般要求6人以上才坐包厢,6人以下要求消费到1500元。甚至将原本的大包厢打通做小厅,供散客使用。也有一些餐厅规定,包厢不能吃特价菜。另外,还有部分食肆对大厅总消费打折,包厢一分不减,以示区别对待。[详细]

禁设“最低消费” 餐饮业何去何从

部分业内人士表示,该新规对消费者有利,保障消费者的消费权利。中国烹饪协会姜俊贤会长表示,该协会将及时让餐饮企业深刻领会《办法》的精神,对企业的相关经营行为作出适当的调整,11月1日前尽快完成过渡。同时还要让企业严格自律,做好与消费者的沟通,避免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极端行为。

针对“禁止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部分餐饮企业负责人表示有所担心。“我们包厢相对较大,可容纳10人,若有些客人只有2—3个也占包厢,对我们餐厅经营的位置安排,服务配置,都会有很大的影响。”某餐饮公司负责人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够有一个更为合理的方案。[详细]

商务部:设置最低消费往往引发过度消费

最低消费何苦“害人又害己”

餐馆设置包厢最低消费额度毫无根据,而且还人为地划分了消费者的等级,意味着只有消费能力强的消费者才有资格享受安静、舒适的消费环境,而消费能力相对较弱的消费者却无此权利。无疑,最低消费涉嫌歧视消费者。

此外,最低消费的设置还涉及企业道德问题。大多数人考虑到餐厅的承受能力,不可能仅消费5元、10元钱就要求进入包间享受服务。多数消费者是有自觉性的,会根据自己的消费能力进行理性评估,在这一方面经营者不应恶意揣度消费者的用意,并借此将最低消费扩大化、常态化。[详细]

最低消费的霸王面具早该撕下

评论:禁设最低消费还要看“疗效”

事实上,就设置最低消费而言,从来都不缺少禁令,缺少的只是相关部门的严厉执行。仅以今年为例,就有多次禁令,然而规定总是美好的,现实总是让人心碎。

如何监督政策的执行的确是一个大问题,毕竟,禁设最低消费不能全靠消费者的举报,相关政府部门理应主动出击。另外,还有一点令人担忧,“禁止自带酒水”被定为“霸王条款”后,一些地方就开始收取开瓶费,甚至比酒水本身还要贵;禁设最低消费后,会不会出来什么服务费?[详细]

对于取消餐饮业“最低消费”,不过是对常识的一种重申,问题的关键仍然是如何将禁令落实到位,而谁来监督、谁来管理等问题,也应尽早做好分工,以便禁令能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简而言之,禁设最低消费的规定,仍需“不看广告看疗效”,只有真正落实到位了,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才不再是一纸空文。转发到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