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获悉,外汇局天津市分局抓实各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落地落实,在便利企业跨境投融资、拓宽企业融资渠道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截至5月底,已办理27330笔收入支付便利化业务,涉及金额约16.31亿美元。

  外汇局天津市分局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资本金、外债等资本项目收入用于境内支付时,无需事前向银行逐笔提供真实性证明材料。该分局还通过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介绍便利化政策,指导银行向市场主体进行宣传,还直接向相关企业介绍政策特点,疏通传导堵点,扎实推进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

  5月底,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天津开展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等值500万美元额度内自主借用外债。由于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净资产规模较小,按照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测算的可借用外债额度往往很小,而在试点政策下,可借债额度大幅提高。

  6月13日,外汇局天津市分局为某生物技术公司成功办理300万美元外债登记,政策红利及时转化为惠企实效。在全口径模式下,试点企业可借用外债额度难以满足融资需求;享受试点政策后,可借用外债额度提高近2倍。为使试点企业尽快享受到政策红利,外汇局天津市分局指导企业准备申请材料,提前开展预审,高效完成了外债签约登记手续。同时,指导开户行浦发银行天津分行,为企业量身制定资金使用及还款方案,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多笔外债共用账户是支持企业跨境融资的措施之一,放宽了每笔外债需独立开户的要求,降低了企业财务成本和脚底成本。政策推出以来,外汇局天津市分局指导银企全面掌握并合理使用政策,进一步促进跨境融资便利化。6月13日,外汇局天津市分局指导中行天津市分行为某公司使用已有账户提用外债资金,免去开户程序并快速办理了业务。据此次办理业务的企业反馈,这是其借用的第二笔外债,在新政下可以选择使用已有账户办理资金入账,免去新开外债账户环节,有效提升外债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