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职业伤害保障

  加强电信诈骗监管

  立法规范“人脸识别”

  。。。。。

  针对备受关注的民生问题

  天津代表、委员

  提出了不少

  “接地气”的意见建议

  全国政协委员孙太利建议:加强监管严防电信诈骗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电信网络诈骗金融犯罪运作模式呈现更加专业化、公司化、智能化趋向发展,诈骗犯罪集团逐渐形成上下游环节勾连配合的完整链条。”全国政协委员、民建中央委员、民建天津市委会副主委、天津庆达投资集团董事长孙太利提出,要构建常态化防控治理体系,加强法治监管,严防电信诈骗。

  “几乎每家每户都遭遇过电信诈骗,有的因此家破人亡。”孙太利痛心地说。让他欣慰的是,国家从源头遏制电信诈骗,集中打击高发类案,全力铲除诈骗窝点,重拳整治黑灰产业,防范和打击治理电信诈骗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仅2020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25.6万起,为群众直接避免经济损失1200亿元。他同时指出,极低的网络犯罪门槛和成本、极强的犯罪“黑科技”、极全面的“服务平台”等造成电信诈骗发案率仍居高不下,屡禁不绝、屡骗屡新,危害正常的社会稳定和经济金融秩序,严重危害网络安全、影响广大民众安全感。

  “要进一步强化法治监管,构建起常态化电信诈骗防控治理体系。”在孙太利看来,优化顶层设计至关重要。“十四五”时期要不断优化、梳理政策法规,摒弃过时旧法规、制度,超前科学谋划,从电信诈骗滋生、蔓延、处置、善后等实现超前闭环防控,构建形成各项治理工作环环相扣、无缝衔接、协同发力的全链条防控治理新格局。

  他同时提出,要完善监测预警平台建设,强化预警拦截和紧急止付工作。加大大数据、5G、区块链等技术融合应用,完善监测预警体系,优化监测预警模型,提高模型精准度等,真正实现早发现,早制止。

  全国政协委员张金英建议:立法规范“人脸识别”

▲全国政协委员张金英▲全国政协委员张金英

  公民生物识别信息尤其人脸识别技术近年来被广泛应用,但该项技术也存在一些缺陷和被滥用现象。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市第十四届政协副主席,民进中央常委、天津市委会主委张金英建议,尽快出台相关法律,限制非法采集、使用公民生物信息。

  近年来,中国部分金融机构、医疗机构、交通等公共服务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强制或变相强制采集服务对象生物信息。甚至一些公厕、小区、商场和餐馆等,也在被采集对象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生物信息采集。“这一技术的滥用妨碍了正常社会生活和社会管理秩序,并已经发生信息泄露和出卖、非法利用、甚至被冒用犯罪的情况,与生物信息采集相关的投诉和纠纷也越来越多。”

  张金英具体建议,立法方面应包括——

  • 一要明确生物信息采集主体;

  • 二要坚持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原则;

  • 三要集中管理公民个人生物信息;

  • 四要严格市场准入,提高生物识别技术标准;

  • 五要清理清除已有的不合法公民生物信息。

  在立法规定禁止和限制采集、使用生物识别技术的同时,张金英建议,采用先自查、再检查的方式,清理清除已有不合法采集的公民生物信息。鼓励相关社会主体、机构自行清理清除,鼓励公民举报、投诉违法采集使用公民生物信息行为。结合现行相关法律,对违法采集、使用公民生物信息行为予以制裁和打击。

  全国政协委员蔡庆锋建议:为灵活就业劳动者建立职业伤害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蔡庆锋(资料图)▲全国政协委员蔡庆锋(资料图)

  “近年来,灵活就业由于渠道广泛,进退方便,日渐在就业市场成为常态,目前,一些城市试点灵活就业职业伤害保险保障,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仍存在推进不理想等问题。”对此,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滨海新区政协副主席蔡庆锋认为,鉴于现行的工伤保险制度对于目前非传统用工方式的职业伤害保障缺位,应及时调整现行工伤保险制度,以实现对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保障。

  蔡庆锋建议,应从立法层面进一步规范此类劳动关系,探讨采取社会保险模式,单独建立职业伤害险,解决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风险问题;根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及时修订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章,将限定于稳定劳动关系的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扩展至全部有劳务收入群众的职业伤害保障。考虑到非稳定劳动关系人员流动性强,职业伤害事故以医疗救助为基础等特点,可将支付经办管理业务划转至医疗保障系统,并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办理核保赔付,发生争议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行政裁决,不服裁决的再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将支付经办流程纳入法治轨道。

  在规范平台管理方面,蔡庆锋建议建立用工单位、灵活用工平台及政府相关部门多位保障体系。支持灵活用工平台企业联合保险公司进一步拓展与灵活用工模式相契合的灵工人员权益保障产品,以补足社会保险在该模式下的缺位,在一定程度上先行做好对灵工人员的权益保障。

  全国政协委员江浩然建议:加大对电单车换电网络布局的支持

▲全国政协委员江浩然▲全国政协委员江浩然

  全国政协委员、天津恒银金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江浩然重点关注了电单车的换电问题。他表示,自2019年4月电单车新国标落地实施后,我国电单车领域进入新发展阶段。传统的铅酸电池被新能源锂电逐步替代,用换电替代充电的解决方案在实践中应运而生。若城市中的电单车换电网点布设合理,通过换电代替充电解决电单车痛点,将有效减少火险隐患、提升用户体验并利用大数据大数赋能智慧城市建设。

  为此江浩然建议,将“电单车换电网络建设”列入新基建目录。加大对电单车换电网络布局的支持,引导行业企业加大对应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创新应用,让“电单车换电网络建设”充分融入智慧城市建设之中。

  同时,建议将“电单车换电网络建设”作为“两新一重”项目予以推动,并鼓励地方政府积极布局“电单车换电网络”项目。

  全国人大代表才华建议: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保护

▲全国人大代表才华▲全国人大代表才华

  我国知识产权事业不断发展,走出了一条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尤其需要创新引领和知识产权保护,为此,全国人大代表、天津市律师协会会长才华提出了“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

  才华表示,要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让创新主体没有后顾之忧,让创新成果获得快保护、严保护,让创新投入者获得持续丰盈的回报,从而促进创新活动的良性循环,引导更多资本投入创新,真正做大做强我国战略性新兴产业。

  才华建议,知识产权执法部门应定期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行动,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知识产权执法保护。强化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在国家级会展中心常设展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提供知识产权检索、核查、侵权风险预警分析、法律咨询等服务。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商业秘密保护,对通过“挖人”、窃取等方式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加大惩罚力度,从严从重处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建立由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企业、行业组织、律师协会、研发机构共同参与的维权援助工作体系,为权利人提供更通畅的救济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