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与前男友存在感情纠纷而产生报复之心,找来好姐妹一起将前男友的私家车划损泄愤。日前,河东区检察院以故意毁坏他人财物罪向区法院提起公诉。

  王某与前男友葛某感情不和闹分手,因涉及金钱上的问题没有谈拢,产生纠纷,王某便起了报复之心。在一次朋友聚会上,王某向好姐妹李某倾诉了自己的委屈,让李某非常气愤,两个人一商量,决定给葛某找点“不痛快”,把葛某的车划坏。两人从家中找出红酒开瓶器、小剪刀等尖锐物品,穿上黑色衣裤、戴着口罩帽子,趁天黑赶到葛某所在小区,将葛某的车身四周和配件都划了一遍。划完之后,两人迅速离开现场。

  天亮后葛某发现汽车划伤严重,于是报警。王某经公安机关传唤后自动投案,随后,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经价格认证中心认定,受损车辆的损失价格为人民币28000余元。

  本案中,王某和李某二人无视国家法律,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应予惩处。

  二人能自愿认罪认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王某有赔偿行为,可从轻处罚。经法院审理,王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李某犯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