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的决胜之年,为深化巩固渤海综合治理成效,加快建设“水清、岸绿、滩净、湾美”的美丽海湾,天津市凝心聚力、尽锐出击,坚决打好四场硬仗。

  天津打好入海排口整治战,将在2019年入海排污口摸排成果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排口核查,完善入海排污口名录。同时,采用自动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入海排污口水质监测,掌握污染物排放状况。针对非汛期排水的排口和水质较差的排口开展溯源分析,查清所有污染来源。按照“一口一策”要求,逐一明确整治要求,分类推进入海排污口规范整治。

  同时,天津将打好渔业污染治理战,优化水产养殖生产布局,落实《滨海新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对非法和不符合分区管控要求的海水养殖持续开展清理整治。控制沿海区域养殖规模,海水池塘和盐田生态养殖面积都要控制在3000公顷以内。制定出台《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海水养殖污染控制方案》,规范海水养殖污染治理。完成15 家海水工厂化养殖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尾水达标排放;升级改造5座渔港污染防治设施,综合防控渔港环境污染。

  打好生态保护修复战,天津将建立健全自然保护地体系,将天津大港湿地和汉沽湿地选划为自然保护地,分批确定重要湿地名录和面积,实施滨海湿地分级保护。严守海洋生态保护红线和海域资源开发底线,实施最严格的围填海和岸线开发管控措施,确保自然岸线保有量不低于18公里,保有率不低于5%。实施临海新城西侧湿地修复、永定新河入海口左岸湿地修复、东堤路景观走廊等一批岸线岸滩整治修复项目,确保修复滨海湿地规模不低于400公顷,新增整治修复岸线不低于4公里。持续加大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力度,增殖放流各类海洋生物苗种不低于15亿单位,压减海洋捕捞许可证数量,2020年减幅较2015年不低于24%。

  此外,天津将打好湾长制建设战,建立健全湾长制组织体系,打造海湾生态环境监管完整责任链条。同时,紧盯目标任务,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分类施策、精准发力。统一规范设立湾长公示牌,标明湾长姓名、湾长职务、管辖范围、监督电话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入海排污口、港口、渔港、码头、海水养殖区、垃圾堆放点、海岸工程、海洋工程、生态红线区、环境风险源等重点对象的巡查和监管,着力解决海湾突出环境问题,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