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全面改善。SO2、CO年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标准,PM10、NO2首次达到国家标准,O3浓度基本保持稳定,PM2.5年均浓度降至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8%。达标天数245天,同比增加26天。重污染天11天,同比减少4天。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以来,全市PM2.5浓度下降22.6%,优良天数增加36天,重污染天数减少12天。

  本报讯(记者 曲晴)今天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昨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我市2020年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介绍了我市2020年环境质量状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市生态环境局局长温武瑞表示,我市三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圆满收官,生态环境实现总体性、历史性、突破性好转,下一步要继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据介绍,2020年,我市坚持绿色导向,助力高质量发展。推动结构调整,三家钢铁企业整体退出,20个工业园区完成整合提升,“钢铁围城”“园区围城”破解任务基本完成;天津港停止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集疏港,铁矿石铁路运输比例提高到60%以上,建成区新能源公交车实现全覆盖。推进减污降碳,SO2、NO2、COD、NH3-N四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较“十二五”末分别减少31.1%、29.4%、16.8%、18.5%,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十二五”末下降超过22%,全部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目标。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审批、执法两个“正面清单”,实现政务系统、许可信息平台、环评管理平台互联共享,解决企业“二次录入”问题;评选发布17家环境保护“领跑者”企业;继续实施“十百千”工程,为企业解决1019个具体问题。

  过去一年,我市坚持系统治理,决战决胜攻坚。坚持燃煤、工业、机动车、扬尘、新建项目“五控”治气,燃煤锅炉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或特别排放限值要求,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593家重点企业完成VOCs升级治理,淘汰老旧车6.8万辆。坚持控源、治污、扩容、严管“四措”治水,46个“千吨万人”、154个“千人以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完成保护区划定,工业园区基本实现污水集中处理全覆盖,建成区全部消除黑臭水体,新建1.3万多亩人工湿地、尾水湿地。坚持陆海统筹治污、生态保护修复、环境风险防范“三招”治海,深入实施12条入海河流“一河一策”治理,开展入海排污口“查、测、溯、治、罚”专项行动;海水养殖工厂化企业实现尾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7个海上污染应急物资库、1个滨海工业带环境应急物资装备库。坚持耕地、建设用地“两控”治土,完成耕地土壤质量类别划分,实施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和准入管理,建立优先管控名录和高风险企业清单;农村污水、垃圾治理设施短板基本补齐;中新生态城“无废城市”试点加快建设,固体废物实现零进口。

  同时,坚持生态优先,保障生态安全。加强生态保护,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监督检查,启动生物多样性调查观测。加强生态修复,深入推动实施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出台双城间绿色生态屏障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推动屏障区建设,强化“蓝色海湾”整治修复。加强涉疫废物、废水监管,着力提高收处能力,实现“全收全处”,有效避免二次感染。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从一般提升到良好。

  制定实施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持续实施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制度。发布实施“三线一单”,划定311个环境管控单元。健全以排污许可为核心的“一证式”管理制度,实现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全覆盖。严格执法监督,全年环境行政处罚立案2050起、罚款1.29亿元,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7件、环境污染犯罪案件2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