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裸聊受害男子被诈骗团伙敲诈钱财后,因无法拿出这笔钱,便被诈骗团伙“吸收”为“外围人员”,一念之差成帮凶,涉嫌参与作案17起,涉案数十万元。日前,该男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3月29日4时许,家住本市的张先生看到某社交软件上一则广告,广告里写有“异性聊天、午夜激情”等字样。张先生感到好奇,便下载、注册、登录App,后在App里与一陌生女子相谈甚欢。其间,对方发来不雅视频,声称要裸聊。面对对方的邀约,张先生心潮澎湃,随即“坦诚相见”,通过手机与对方进行视频裸聊。然而,双方挂断视频不久后,张先生的噩梦也开始了。
“手机先是收到了一条彩信,内容是裸聊视频录像。对方还通过短信告知,已经掌握了我的手机通讯录,如果不出钱买下视频,就群发给我的家人和朋友。”事后谈及当晚的遭遇,张先生仍心有余悸。
被逼无奈的张先生向对方银行卡转账、QQ号充值、手机号充话费,共计25000余元。可即便如此,对方还是不肯罢休。走投无路的张先生最终选择了报警求助。案发后,公安北辰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北仓派出所与市公安刑侦总队等部门密切配合,于4月10日把涉嫌伙同境外诈骗分子向被害人发送信息进行敲诈的嫌疑人周某抓获。
经审讯,周某交代,彩信是他发的,但他也是受害人。原来,周某裸聊被敲诈1万元后,由于拿不出这笔钱,诈骗团伙便“吸收”他为“外围人员”。周某通过网络接收诈骗分子传来的指令后,用自己的手机编辑彩信及文字内容发送给不同的受害人。经核实,周某已经参与作案17起,涉案数十万元。
目前,周某已被公安北辰分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