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迎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展示我市“扫黄打非”和文化执法工作成果,特别是集中展示我市打击侵权盗版的重要成果,市“扫黄打非”办公室公布了一批2020年我市查处的侵权盗版重大案件。
一、天津“3·25”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案
2020年3月,根据举报线索,武清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公安武清分局对该区1家纸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现场查获涉嫌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共计7类1.2万余册,涉案金额200万元。经权利人对抽样图书进行认定,涉案样书均为侵权复制品。2020年4月,公安武清分局依法予以刑事立案,对该公司法人代表詹某某予以刑事拘留,詹某某对其侵犯著作权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二、天津“9·08”重大发行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案
2020年9月,根据举报线索,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东丽区破获一起重大发行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案。犯罪嫌疑人邢某某注册39家“拼多多”店铺销售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公安和文化执法部门共打掉店铺客服中心1个、仓库4个,现场查获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20万余册,在我市及山东打掉印制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的印刷窝点2个。目前,案件已移交检察机关审理。
三、天津“7·29”侵犯软件著作权案
2020年7月,根据报案线索,市公安局环食药保卫总队、滨海新区公安局对“7·29”侵犯软件著作权案进行调查。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从天津某公司离职前,下载了其参与研发的智能线中控系统源代码文件及相关文档。王某后供职于另一家公司(该公司创始人刘某也是王某原工作公司的前员工),在该公司软件开发工作中,王某上传了其拷贝的原公司部分源代码文件用于系统编程。目前,王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已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四、天津“11·02”制作、发行、仓储侵权盗版大学教材、教辅书籍案
2020年11月,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会同公安西青分局,破获了1起制作、发行、仓储侵权盗版大学教材、教辅书籍案件,打掉“黑印刷窝点”1处,查获仓储盗版书籍的仓库1个,查获侵权盗版大学教材、教辅书籍4万余册。经查,犯罪嫌疑人薄某某根据大学生对教材、教辅的需求,将正版图书拆装为单页,扫描为PDF格式,进行盗版印制后销往各高校。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机关审理,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五、天津“4·29”重大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案
2019年4月,武清区石各庄镇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该镇的某纸制品有限公司的厂房内储存大量的涉嫌侵权盗版少儿图书。经盘点、鉴定,涉案图书100种25万余册,全部为侵权少儿出版物,码洋476.8万余元。2019年12月,公安机关将这批侵权盗版少儿出版物的所有人杨某某、周某某及印制人员李某某抓获。2020年10月,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予以宣判,杨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周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李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三个月,并处罚金20万元。
六、天津“9·09”重大侵权盗版出版物案
2019年9月,根据举报线索,武清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支队会同公安武清分局检查该区一图书仓库,现场查获《新概念英语青少版1B练习册》《新概念英语青少版2A学生用书》等涉嫌侵权盗版教辅书籍12万余册,码洋634万余元,经权利人对抽样图书进行认定,涉案样书均为侵权复制品。公安机关依法对涉案人员丁某某刑事拘留。根据提讯线索,查获为丁某某印制盗版书籍的印刷厂2家,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秒、李某军。2020年10月,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予以宣判,丁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万元;李某秒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2万元;李某军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1万元。
七、某书斋销售盗版中小学教科书案
2020年7月,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某书斋进行现场检查,发现《义务教育教科书语文一年级上册》等17种477册图书涉嫌为盗版书籍,执法人员依法采取扣押措施。经权利人对抽样教科书进行认定,涉案样书均为侵权复制品。2020年9月,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对当事人依法作出没收侵权复制品共计17种477册及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