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女结婚本是喜事,一名被告人却把喜事当成骗钱的幌子,诈骗11位同事45万余元,经天津市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对其判处刑罚。
女子黄某是本市某快餐店的一名职员。2019年3月,黄某在休息间隙找自己的同事李某哭诉,称自己的女儿5月份就要结婚了,但是婚礼男方家不负责操办,自己手头比较紧,现在每天都在为钱发愁。随后,黄某求李某借5万元现金给自己。李某和黄某平时关系不错,见黄某哭得可怜,于是答应帮忙。由于手头没那么多现金,李某通过网络贷款2万元转给黄某,又将三张信用卡借给黄某使用。
2019年10月中旬,李某得知黄某女儿婚礼已经结束,便催促黄某尽快将自己的信用卡还清,黄某却要求李某再宽限自己一段时间。后来,李某在和其他同事聊天时得知,黄某以同样的理由向多名同事借了钱,有的甚至被黄某要求借了小额贷,这些钱黄某都没有还。大家每次催促,黄某都躲躲闪闪。几位同事一合计,向公安机关报了案。
原来,黄某的女儿早在2019年5月就已经办完了婚礼,婚礼由男方操办,根本不需要黄某出钱。黄某因自己办理小额贷购买理财产品,亏本后还不上钱,才自导自演了这出戏。
经审查,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11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453147.48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经河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80000元,责令其将涉案赃款退赔所有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