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安新区管委会日前正式印发《河北雄安新区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和《河北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两个办法”),自2021年起在雄安新区试行居住证和积分落户制度,这标志着雄安新区深化人口管理服务制度改革迈出坚实步伐。

  既要有效管理,还要有“高含金量”

  居住证代表着城市对外来人口的接纳和包容。居住证的持有者,可以享受当地教育、医疗、社保、办证等基本公共服务,这充分体现了社会建设的公平性、包容性。

  雄安新区居住证的含金量如何?根据雄安新区居住证实施办法,居住证持有人享有六项基本服务:即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国家和雄安新区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享受七项便利:即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和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国家和雄安新区规定的其他便利。

  持有雄安新区居住证,就能够满足个人在这个城市工作和生活保障的基本需求,可谓一“证”在手,保障都有。

  只要是在雄安新区居住半年以上,并具备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就可以申请居住证。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属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的,不受以上条件限制,可直接申请。

  此外,雄安新区实行居住证积分管理制度。当持有人居住证积分达到规定分值时,可享有相应的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学前教育等公共服务及相应的办事便利和福利待遇。符合雄安新区积分落户条件的,可申请在雄安新区落户。

  雄安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雄安新区的居住证制度和积分落户制度就是要向新区大规模开发建设期所需的各类人才最大程度地敞开大门,让他们“来得了、留得住、发展好”,为新区建设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优先保障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人口转移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河北雄安新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指导意见》指出,雄安新区要制定有利于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人口转移政策,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实行积分落户制度。

  相较于国内其他城市的积分落户和居住证制度,雄安新区此次出台的“两个办法”,充分考虑了逐步促进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向雄安新区集聚。

  雄安新区管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国家关于雄安新区户籍和人口管理制度改革创新有关政策规定和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工作需要,“两个办法”对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积分落户和居住证政策予以了优先保障。对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实行积分落户与人才落户双轨并行机制,有利于促进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向雄安新区聚集。

  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办法中设单独章节,明确说明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口落户积分有关情况。雄安新区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北京户籍人员,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均可申请在雄安新区落户。新区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非北京户籍人员,符合雄安新区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人才认定标准的,本人及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亦可申请在雄安新区落户。新区承接的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转移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其他非北京户籍人员,可按照办法规定申请积分落户。

  留足城市发展所需人才的“弹性空间”

  为吸引各方人才扎根雄安创新创业,有序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合理控制人口规模,不断优化人口结构,非本地户籍人员有多种途径可在雄安新区申请落户。

  根据雄安新区积分落户办法,积分落户计划不设定值,将按年度进行调整,富有更多弹性和可能性。雄安新区将贯彻中央对新区规划建设、社会经济发展节奏的统筹安排,落实河北省委、省政府要求,结合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水平等保障能力实际情况,综合考量新区人口规模、结构等因素,制定积分落户年度计划。对于符合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要求、雄安新区特别需要的产业和人才,还将“特事特办”,开通人口管理服务“特别通道”。

  “两个办法”的实施试行,未来将结合雄安新区建设发展实际、新区对人才具体需求的变化以及新区公共服务事项办理条件提升情况等,对落户条件、积分指标、工作办理程序、证件管理等方面进行必要调整,让户籍和人口服务管理制度更加适应雄安新区高质量建设发展需求。

  需要指出的是,雄安新区积分落户是一条新增的落户渠道,与现行的其他渠道并行实施。雄安新区现行的落户渠道主要有:雄安新区生源大中专应届毕业生回原籍、直系亲属投靠、人才引进落户等。积分落户政策实施后,其他渠道仍按照原来的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