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蓟州区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份以来,蓟州区检察院组织开展涉及非公经济案件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共受理涉民企刑事案件55件83人。

  “这不是小事情,不单是经济受损,重要的是我公司旗下十余个分支机构,这家处理不好,就会产生连锁反应,破坏公司整个管理体系,是系统风险。”今年5月,北京某电气股份公司负责人刘某专程来到蓟州区检察院,向接待他的检察官陈超反映公司内部出现的员工职务侵占问题。

  该公司主要经营智能电表,在华北市场占有率非常高。为扩大生产、细化分工,公司在蓟州区设立分部,专门生产智能电表的注塑电表壳。此前,公司高层了解并掌握到蓟州分部的负责人赵某涉嫌职务侵占,遂进行举报,公安机关以未涉嫌犯罪为由不予立案。刘某就来到蓟州区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接到控告材料后,我们立即开展审查,到企业调取了企业生产监控,查看了赵某的账户往来记录,询问了十余名相关员工并制作了笔录。”陈超介绍说,“我们发现,赵某利用职务便利,以完成总部生产任务为名,蒙骗、组织员工动用公司设备、原料生产加工注塑件‘异型螺丝’,出卖获利,据为己有,其行为涉嫌职务侵占,公安机关应当立案。随后,我们制发了《立案侦查通知书》,并将相关材料移送给公安机关。”目前,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不仅查实了检察机关移交的一笔涉及22万元的犯罪线索,还挖出了赵某多起涉及数额更大的侵占企业利益的犯罪事实。同时,该院派出检察官走访企业,分析研判企业管理上存在的漏洞隐患,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整改建议。

  在强化监督“应立不立”案件的同时,蓟州区检察院还持续关注涉及民企的“不当立而立”案件,一体双翼保护民营经济发展,服务保障六稳六保,通过深入辖区企业走访调研、发放问卷调查问需、会同工商联组织立案线索摸排,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构建了民企法律服务“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