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在第150场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委副主任郑建军表示,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市领导批示指示要求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部署,连夜组织滨海新区、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冷链食品溯源工作。经查,山东省德州市通报的外包装检测阳性的德国进口猪前肘,山西省太原市通报的外包装检测阳性的印度进口冻带鱼,两批进口冷冻食品未流入天津市场。

  郑建军在会上首先介绍了关于山东省德州市通报的外包装检测阳性的德国进口猪前肘溯源情况。经查,该批货物经销商于10月19日将装有该批货物的集装箱卸载于太平洋码头公司的冷箱场地堆存,卸载作业全程为集装箱整箱机器卸载,未开箱。11月4日,该批共计2020件货物,从太平洋码头公司集装箱整箱运输至中新天津生态城海联冷库。11月5日,经销商将该批货物全部装载到另一集装箱整箱运往山东德州,未流入我市市场销售。

  郑建军随后介绍了关于山西省太原市通报的外包装检测阳性的印度进口冻带鱼溯源情况。经查,涉案带鱼产自印度,批号0J08,该批货物共计2600件,新港海关经检验合格后报关进口。11月3日,该批货物直接进入东丽区鑫汇洋冷库院内,共计2400件货物流向三个地区,市市场监管委已将核查情况通报货物流入地市场监管部门,并已采取相关措施。剩余200件货物存于鑫汇洋冷库,目前为封存状态,属地疾控部门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该批货物未流入我市市场销售。

  “没有追溯数据不得销售”

  截至目前,全市1072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在平台完成注册,累计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数据4567批次。

  郑建军表示,疫情发生以来,市场监管部门将进口冷链食品作为高风险品类,开展重点监管。累计出动检查人员26634人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25950个次,其中检查集中交易市场2156个次、销售者9464个次、获证食品生产企业211次、餐饮服务单位13402个次、冷库717个次;按要求向卫健部门推送核酸检测点位信息128628条。市场监管部门同时按照“没有追溯数据不得销售”的要求,加强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建成了天津冷链追溯平台,用信息化手段实现进口冷链食品可追溯。截至目前,全市1072家进口冷链食品生产销售单位在平台完成注册,累计上传进口冷藏冷冻肉类、水产品的追溯数据4567批次。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做好溯源工作,加大对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力度。第一,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管,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大检查,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履行食品安全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记录相关要求,严禁采购、贮存、销售无溯源凭证、来源不明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进口冷链食品。第二,进一步强化风险排查,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市防控指挥部有关工作要求,持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风险排查,加大推送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点位信息频次,积极配合卫健部门做好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第三,做好监管干部个人防护,教育一线监管人员切实增强防护意识,配备防护用品和装备,按照冷链食品从业人员防护指南的要求和标准,认真做好日常防护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