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市蓟州区曲院风荷小区一名业主因将电动车停放在楼道内充电引起火灾,被处以罚款200元。这是蓟州区消防救援支队集中整治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以来开出的首张罚单。

  8月26日晚,蓟州区迎宾路曲院风荷小区发生一起电动自行车在楼道充电起火事故,由于小区微型消防站队员巡逻发现、处置及时,消防员接警赶到时火情已得到控制,事故未造成严重后果。经蓟州区消防救援支队现场调查确定,此次事故系电动车违规充电过程中发生电线短路并引燃车座所致,该车主的行为属于过失引起火灾。9月7日,蓟州区消防救援支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给予车主罚款200元的处罚,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

  “小区楼道不仅是行走的通道,也是发生火灾时用来逃生的生命通道。”蓟州区消防救援支队防火处负责人表示,很多居民有在楼道停放电动车、给电瓶充电的习惯,这不仅会增加火灾隐患,还大大增加了火灾时逃生疏散的难度。蓟州区消防救援支队将以此次火灾事故为典型,在全区开展警示教育,加大电动车违规充电处罚力度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力度,促进居民自觉养成安全充电、合理停放电动车的行为习惯。此外,他们还将联合公安、工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源头整治,进行电动车专项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