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市见义勇为协会获悉,市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通知,授予王宏跃等69名同志和韦有庄群体等10个群体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近年来,我市在深入推进平安天津建设中涌现出一批见义勇为的先进典型。他们中,有的面对穷凶极恶的持刀歹徒,挺身而出,为保护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与犯罪分子英勇搏斗;有的面对灾害事故,紧急时刻临危不惧、救死扶伤;有的面对湍急的河流,义无反顾一跃而下救起溺水妇孺;有的面对熊熊烈火,逆行冲锋抢救他人生命财产。他们不顾个人安危,不惜牺牲个人利益,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社会作出了表率、树立了榜样,为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表彰先进、弘扬见义勇为的崇高精神,根据《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天津市见义勇为人员荣誉称号授予办法》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王宏跃等7名同志“天津市见义勇为模范”荣誉称号,授予韦有庄见义勇为群体“天津市见义勇为模范群体”荣誉称号,授予孙玲等62名同志“天津市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于树远见义勇为群体等9个群体“天津市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