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本是几棵树,却砍掉变成停车位,当记者找到津南区锦联新经济产业园区物业询问是否经过备案审批时,物业人员却反问,备什么案?
市民反映
有市民向本报反映,津南区锦联新经济产业园区物业为了收取车位费,把几棵没有任何问题且还在生长的树木私自砍伐改为车位。“这几棵树都长得好好的,说砍就砍了,现在变成了停车位,太过分了。”记者调查
根据市民的反映,7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津南区锦联新经济产业园区,在26号楼旁,记者看到,有一棵被砍掉的树木仅剩下树根裸露,下边写着车位编号“B2109”。此外旁边还有两处新涂抹的水泥地面痕迹,车位编号为“B2104”和“B2107”,“这两处水泥地面原先也是树,现在却成了停车位。”该市民表示,这两棵树是4月25日砍伐的,同时拿出了当天拍摄的照片。记者看到,就在这两处位置上,被砍掉的树木倒放在一侧。“好好的树,可惜了。后来,物业的人用水泥把这盖上了,并统一写上了车位编号。”市民表示,“就在上周末,物业又砍了一棵树,就是现在树根裸露的地方。”从其提供当时拍摄的视频中记者看到,物业人员拿电锯正在锯树。
记者查询《天津市绿化条例》,第42条明确写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迁移、砍伐树木。因树木已经死亡、严重影响居住安全、危害公共设施运行安全、发生检疫性病虫害且未能有效治理、因建设工程等原因确需砍伐城市树木的,应当向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而且,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审查砍伐方案时,能够采取迁移措施的,不得批准砍伐。
部门回复
那么这些树木是否经过备案审批呢?记者联系到津南区城管委绿化科,工作人员明确表示,未经过备案。
随后,记者将此情况反映给津南区双港镇综合执法,执法人员随即来到现场进行调查。记者将此前两次伐树的照片、视频交给执法人员,随后,记者跟随执法人员一起来到物业沈阳锦联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调查核实。
物业经理对此解释,“砍树是因为树被虫害掏空了。”记者追问砍伐之前是否进行备案,经理却反问“备什么案”,执法人员表示,如果不能提供相关手续,则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恢复及处罚。物业经理称:“原先规划设计那里全部都是停车位。”但暂时无法提供相关规划图纸。最后经理表示:“我们先找一下图纸,如果没有的话进行恢复。”
处理结果
7月7日下午,按照《天津市绿化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物业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7月17日前自行改正。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责令其限期补植,并将根据树木基本价值进行罚款,若拒不缴纳则将会起诉至属地法院。“考虑到季节原因,现阶段会先补种更适宜生长的冬青树,等到季节适宜时再进行恢复。”执法人员表示,“如物业限期未整改,则将由双港镇综合执法进行补种,最后涉及相关费用也会由砍伐者来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