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任职期间,将公司7万余元款项全部挥霍,并在东窗事发前辞职。日前,滨海新区民警将其抓获,落网后,赵某竟还辩称误以为这笔钱是单位补发给他的工资。

  今年4月初,滨海新区公安局黄海路派出所接到辖区某工程公司的报警,公司负责人称其公司员工赵某在职期间,将一笔75000余元的公款挪作他用。据了解,2018年3月份,公司财务部门曾将一笔75000余元的款项转账至赵某的个人银行账户内,部门负责人告知赵某,该款项用于缴纳水务费用。去年7月中旬,赵某选择离职。就在赵某离职后不久,公司接到通知,拖欠的水务费用一直没有缴纳。当财务部门联系赵某时,发现赵某居然更换了全部联系方式,公司在无奈之下选择了报警。

  接到报案后,黄海路派出所的民警立即展开侦查工作。通过公司提供的赵某的银行账户、微信等信息,民警在侦查中发现。赵某在收到水务费后,将这75000余元分多次以微信提现的方式转移至个人微信账户内,并用于发红包、在娱乐场所消费等方式侵占钱款,并未缴纳费用,且赵某在此后不久便离职,还切断了与前公司的联系,存在较大的作案嫌疑。民警在侦查赵某逃匿方向的同时,将其网上追逃。不过,赵某音信全无,侦查工作并未有所收获。

  直到2019年6月底,赵某在外出时被上海警方查获,黄海路派出所立即前往上海将犯罪嫌疑人赵某押解回津。审讯初期,赵某对其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行为拒不交代,甚至连呼冤枉。赵某称,自己并不知道这笔款项用于缴纳款项,误以为是公司补发的工资。

  对此,办案民警早有准备。虽然赵某与财务的聊天记录已被删除,但民警在前期取证阶段,已固定了证据。财务在微信中清晰地写明款项用于缴纳水务费用;同时,民警将赵某的转账、消费记录一并展示出来。面对事实铁证,赵某变得哑口无言,最终承认了自己涉嫌职务侵占的犯罪事实。

  赵某交代,自己平时沉迷于灯红酒绿的生活,但又囊中羞涩。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赵某将手伸向了单位的“口袋”里。在财物给自己转账后,赵某将钱分批次从银行卡转移到微信当中,并在很快时间内挥霍一空。之后,为避免东窗事发,赵某索性以到其他城市发展为由辞职,更换了联系方式潜逃到上海。潜逃期间,赵某也对如何应付警方侦查制定好“计划”。赵某删除了所有聊天记录,并编造了所谓“补发工资”的谎言,以为可以蒙混过关。

  目前,犯罪嫌疑人赵某已被滨海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