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清晨,一名司机醉酒驾驶撞了交通信号灯后把车丢弃在道路中央逃逸,最终被交警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依法查获。

  6月11日6时30分,交警和平支队泰安道大队交警在南京路与新华路交口执勤时,发现路口东侧的南京路机动车道内,由东向西方向停着一辆白色小轿车。

  在等待车主到场的过程中,执勤交警发现在该车停车位置后方不远处的人行横道旁,交通信号灯灯杆有轻微刮痕。执勤交警怀疑该车与交通信号灯灯杆发生过碰撞事故,便通知泰安道大队事故交警到现场进行处置。

  事故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车主王某某也来到了现场。经事故交警现场勘查,确认白色小轿车车身左侧与交通信号灯灯杆发生过剐蹭,应按交通事故受理。

  询问中,执勤交警发现王某某满嘴酒气。经使用呼气式酒精检测仪对王某某进行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116.6毫克,涉嫌醉酒驾车交通违法。交警立即将王某某带至医院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每百毫升血液含酒精129.2毫克,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交通违法。

  最终,泰安道大队依法对王某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并移送属地派出所对其进行刑事调查和处理。在王某某驾驶机动车剐蹭交通信号灯灯杆的单方事故中,王某某负事故全责。

海河传媒中心出品

今晚报记者:王赫岩、通讯员焦轩

编辑:马立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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