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公安交管局公巡支队通过“二次识别+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发现并查处了多辆使用“强光号牌灯”大货车。

  据交警介绍,其中一辆白色货车私自加装的两个“强光号牌灯”分别位于车前号牌两侧,行车时只要将强光灯打开,号牌就无法被看清。“加装强光灯就是为了不让电子警察拍到号牌,省得违法时被摄录。”违法大货车驾驶人在静海区被查处时对交警坦白说。可见,私自加装“强光号牌灯”存在肆意违法逃避处罚的主观故意,严重扰乱交通秩序,影响交通安全。

  “只要私自加装了‘强光号牌灯’的车辆,即使被交警拦截时并没有‘开灯’,根据法律相关规定,驾驶人也会涉嫌‘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违法,将面临200元罚款处罚。”市公安交管局公巡支队负责人王泰明表示,机动车加装并使用“强光号牌灯”,将被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 12分。

  对于大多持有大中型客货车准驾记录的货运驾驶人来说,驾驶证记满分将被降级,会严重影响其继续从业。公安交管部门在查处涉牌违法车辆的同时,会要求违法货车驾驶人当场拆除强光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