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天津市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工业和信息化、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发力,多措并举,全面打响冒黑烟柴油车“阻击战”。到明年,天津市将基本消除柴油车冒黑烟现象。
资料图片,摄影:陈思成
根据国家部署要求,今年7月1日提前实施第六阶段国家轻型汽车排放标准,对新注册登记和转入车辆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通过;对新车生产、销售企业开展专项检查,严查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屏蔽车载诊断系统(OBD)功能、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行为。
强化生态环境、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联动,以主要进津国省干道和货运通道为重点,开展机动车排放执法检查,严查机动车环境违法行为;充分发挥遥感检测设备作用,遥测超标的车辆将依法处罚。
1月至4月,天津市累计处罚超标机动车4000余辆。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标车辆、举报属实的冒黑烟车辆,纳入管理“黑名单”;及时将“黑名单”推送给全市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在年检时严格检验。每月在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公布超标车辆信息,督促机动车所有人或使用人及时进行维修复检。
同时,天津市实施大户制管理,将全市拥有或使用20辆以上机动车的单位列入“大户”清单,主管部门通过源头管控、延伸管理等措施,溯源超标车辆的权属单位和使用单位,推动机动车污染治理,引导机动车用户对超标车辆说“不”。
从本月起,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新标准,增加了车辆外观检查、车载诊断系统(OBD)检查和柴油车氮氧化物排放检测。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实行清单管理,划定并公布700余平方公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对违反禁用区规定的机械依法处罚,坚决禁止不达标工程机械入场作业。
打击黑加油站点,加强车用油品供应管理,取缔黑加油站点,依法查处流动加油车违法售油行为。发挥微信举报功能,通过有奖举报等方式,动员全社会力量,对冒黑烟车辆进行举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