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中规定,驾驶车辆应当规范使用喇叭,并按照规定礼让、避让行人。一周以来,不少驾驶人因为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又鸣笛催促行人,违反《条例》中的两项条例,同时违反相关交通法规而被合并处罚。

  5月8日11时许,一辆出租车沿十一经路右转驶向六纬路过程中,前方斑马线上的两名行人正在按照绿灯指示步行过路,但这辆出租车却没有耐心短时间停车等候,而是不耐烦地连按喇叭,声音十分刺耳。交警示意出租车靠边停车,向该驾驶人发放了《条例》宣传单,对其讲解了其中涉及机动车等交通出行方式的几项不文明行为,并告知说:“您没有按照规定礼让行人,且违反了鸣喇叭的规定,现在对您的两项违法行为做出合并处罚。”接到交警开出的罚单,这名出租车驾驶人表示非常后悔:“我知道这些规定,但是刚才一着急就忘了,下次肯定注意。”

  “开车不仅要守法,还要文明驾驶,尤其是对于腿脚不好的老年人更应当多一份尊敬和照顾,共同维护文明安全的出行环境。”交警杨晓健表示。据统计,5月1日以来,交警六纬路大队已查处违规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共20起,而经过大力治理,违法现象已呈现逐渐减少的趋势。

  从公安交管部门了解到,自《条例》实施一周以来,与其他交通违法行为相比,机动车不礼让行人不礼让斑马线、违规鸣喇叭这两项交通违法行为较为突出,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前车在路口右转时礼让斑马线上的行人,后车驾驶人违规按下喇叭;二是机动车在通过路口遇到斑马线上有行人时,不但不礼让,还按喇叭催促行人。上述第二种情况下,机动车驾驶人将因不礼让斑马线、违规鸣喇叭两项违法行为被合并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