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场居民自发组织的歌舞晚会在滨海新区大沽街和丽苑小区地下停车场内火爆上演,200多名社区居民共同度过了一个欢乐的夜晚。两年多前,该停车场在物业的支持下,由热心人出资变身地下歌舞厅,从此成为居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

  “过去居民们常在小区花园里唱歌,但这样会扰民。”歌舞厅创办者于景林回忆,他看到小区的地下停车场一直空着,便找到物业进行沟通,获得允许后自费购买了电视机、音响等,一个简易的歌舞厅搭建而成,很快成为居民们的休闲娱乐场地,秧歌队、广场舞队也陆续转移到这里。最热闹的时候,人数甚至达两百多。

  《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在公共场所进行健身、歌舞等文体娱乐活动,应当符合环境噪声管理有关规定,合理使用场地及设施设备,防止影响他人正常学习、工作和生活。”由于歌舞厅位于地下,因此声音不易扩散到地面上,不扰民的“歌舞厅”深受小区居民好评。虽然歌舞厅有一定的成本,但对于前来唱歌跳舞的居民分文不取。为保持歌舞厅的整洁,每次排练结束后,一些热心居民会主动留下打扫卫生。“不扰民、讲卫生是大家普遍遵守的准则。”于景林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