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黄先生想在天津买房,经同事推荐,他选择了贝壳平台旗下的优铭家中介帮他办理相关事务。由于同事告诉他,这家中介可以提供“一条龙”服务,购房资质核实、各种手续的准备和办理、适宜房源寻找和审查等等都可以帮助完成,于是完全不了解相关流程的黄先生,欣然选择将一切都交给中介。政策规定,非天津户籍居民家庭在天津范围内购买住房的,需提供在天津3年内连续缴纳2年以上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黄先生告诉记者,优铭家的相关工作人员曾经两次向他索要身份证,帮他查询他的社保缴纳情况是否符合购房条件。“我也不懂具体的要求,他们查完之后告诉我可以买,我就没再多问,也没看过自己的社保单子。”黄先生告诉记者。

  今年1月24日中午,中介致电房主傅先生,表示他的房子有人买了,当天下午,黄先生就在中介陪同下,与房主傅先生签订了购房合同,并向傅先生支付了5万元作为定金,期间没有经过太多沟通。然而,到了3月份,当黄先生到房管局过户房子时,发现由于他的社保曾经因为换工作出现过两次中断,他并不符合购房条件,这次交易也无法进行下去。傅先生表示,由于合同中写明“如果乙方(黄先生)未能履行本合同条款导致本合同终止、无法履行或解除,则已付定金归甲方(傅先生)所有”,因此拒绝退还5万元定金。傅先生告诉记者,为了还清黄先生要购买的房子的贷款,他卖了手中另外一套房子,又找他人借了7万元,“合同里面写得很清楚,是他那边出的问题,那么不退定金我理所应当。”

  黄先生认为,由于中介没有核实清楚他的购房资格,导致了他这笔定金的损失,因此希望优铭家能够对他进行赔偿。优铭家表示,他们可以将中介费退还给黄先生,并且由于他们在工作中出现了错误,他们可以再给予黄先生5000元的赔偿。“我们确实出了一些错误,工作上有纰漏,但是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也希望您能谅解。”

  不甘白白承受5万元的损失,黄先生一直没有联系房管局终止这笔交易。“我怕我同意终止交易了,我就找不到他们人了。”对此,傅先生表示非常着急:“这个过程中我没有任何错误,终止交易需要我们三方一起过去,但是现在他们那边不配合,我这个房子也不能卖给别人,只能在这里耗着。”

  5万元的定金究竟应该怎么处理?这场房屋买卖交易出问题到底是谁的责任?记者采访了天津击水(南开)律师事务所的安刚律师。安律师表示,首先要看三方在交易之前是否经过协商并签署过相关合同,明确各方的职责;由于案例中三方并没有提前沟通,因此理论上来讲,傅先生确实可以选择不退还5万元定金。

  此外,安律师明确表示,这次房屋买卖出现问题,买方黄先生的责任最大。“他的社保是由于换工作中断的,那么断没断过他自己是不可能不知道的。虽然有中介作为居间方,帮助他进行相关资质的审核,但这并不是中介必须要做的事,他不应该完全交给中介而不去做任何了解。”安律师指出,在中介服务过程中,只要没有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比如伪造社保记录之类,那么中介就没有原则性错误。“不过,黄先生因为政策原因无法购房,并不是他自己不想买,属于不可归责于买卖双方的理由,因此,黄先生可以选择和傅先生与中介协商,或者起诉卖方和中介,法院在进行判决时会视情况让傅先生酌情退还部分定金。”

  安律师也提醒,在房屋买卖过程当中,买方和卖方都需要对交易更负责一些,“相关的手续和流程,自己一定要搞清楚,即使一些手续交给中介办理,相关的情况也要做到心中有数。” 

  来源:津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