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市城市管理委印发关于做好背街里巷示范路建设工作和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今年,将建设10条背街里巷示范路;同时,对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区域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治理,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城市整体面貌。

背街里巷示范路建设
结合背街里巷三年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我市将在滨海新区、市内六区建设10条背街里巷示范路。
10条背街里巷示范路
滨海新区 建材路
和平区 洛华里、桂林里
河西区 徽州道、金华道
河东区 中山门三号路
河北区 庆安街
南开区 迎风道
红桥区 丁字沽零号路、四新道
时间安排
部署准备 4月20日至4月30日
全面实施 5月1日至7月31日
检查验收 8月1日至8月31日
示范路建设内容
01实现环境卫生常态规范
严格按照道路保洁分级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清扫保洁全覆盖,可水洗道路每周水洗2次全覆盖,确保道路路面干净整洁,路见本色,无污物积水,无残存污迹,无卫生死角,无堆存垃圾。
02实现公共设施齐全整洁
对道路上的公厕、转运站、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马路座椅、城市雕塑、报刊亭等城市家具,以及路灯杆、交通标牌、配电箱柜等公共设施进行清洗油饰,对破损缺失的进行修复和配置,对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脏污进行清除。

03实现园林绿化提升有品质
及时修剪养护园林植株,对园林绿化进行整治提升,合理搭配,提升绿化品质;清理园林绿地内的枯枝死苗,清除绿地、树穴、绿篱内垃圾杂物和树挂,清洗油饰护栏等园林设施。
04实现违章建筑零存在
依法对道路两侧的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章棚亭、私自圈占等进行彻底拆除清理。
05实现沿街底商规范经营
对沿街底商进行全面规范,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理私开门脸、拆墙打洞、乱吊乱挂、违法广告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各类违章行为。对马路餐桌、露天烧烤、里空外卖、占路加工、市场外溢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
06实现广告牌匾规范有序
对商家广告牌匾进行规范治理,清除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拆除楼顶广告,修复破损广告设施,公益广告设施画面清新整洁。
07实现路面及管线无破损
整修或重新铺设破损道路,规范、清洁道路路名牌,整修人行道、侧石、缘石、树穴石。规范切改架空线,修整管线井盖、雨水篦子、排水管道等。
08实现沿街立面提升美化
按照道路整体基调,协调统一建筑外檐风格色彩,对老旧破损建筑进行整饰改型、对脱色褪色建筑进行粉刷油饰,对脏污色渍建筑进行清洗清洁,规范改造提升空调罩,整修建筑檐线、角线、窗口线、雨水管等建筑附属元素,整修油饰沿街围墙。
09实现特色风貌历史痕迹延续
打造示范路的同时,要充分考虑街巷的原有特色,特别是对于具有历史承载的街巷,要坚持保护为主的原则,在保留原有风貌、延续历史的基础上,精心组织设计施工,实现街貌提升。

城乡结合部市容环境治理
即日起至8月31日,我市将以“清脏治乱”为重点,对中心城区城乡结合部区域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提升群众生活及出行环境水平。
点位明细

时间安排
动员部署 4月20日至4月30日
集中治理 5月1日至7月31日
检查验收 8月1日至8月31日
重点任务
01清扫道路卫生
对道路每日清扫保洁全覆盖,可水洗道路水洗全覆盖,扫保作业时间达到标准要求。
标准: 清扫道路路面净、人行道净、道牙净、排水口净、墙根净,无垃圾堆物、无污物积水;水洗道路无残存污迹,无漏洗痕迹,无积水、无油渍,干净整洁、路见本色。

02清洗维修公共设施
清洗各类公厕、垃圾转运站、果皮箱、垃圾桶等环卫设施,清洗马路座椅、城市雕塑、报刊亭、存车亭等城市家具,清除设施上的乱贴乱画、脏污和粘贴物,及时修复、更换破损设施。
标准: 公厕、垃圾转运站设施齐全完备,内外干净、整洁、无异味;果皮箱、垃圾箱桶无破损、无锈蚀、无满冒、箱体外观干净整洁,周围地面无散落、存留杂物和污水;城市家具、公共设施完整齐全、功能完备、干净整洁,无乱贴乱挂,完好无损。
03清理园林绿地
清理、修剪园林绿地内的干枯枝和死树、枯草,清除绿地、树穴、绿篱内垃圾杂物和树挂,清理绿地内水体中的漂浮物,拔除杂草,擦洗绿地护栏,整理修补破损的园路、侧石等附属设施。
标准: 园林绿地内无垃圾杂物、无枯枝败叶,绿化施工干净整洁无破损。
04清理垃圾杂物
清理卫生死角、堆存垃圾,清理废弃家具、杂物等各类废旧物料;清理装修垃圾、工程渣土。
标准: 路边、绿地等部位无垃圾堆存,无各类废弃杂物堆积,无脏乱死角;垃圾日产日清,无建筑、装修垃圾堆存。
05清拆私搭乱建
依法对违法建设、私搭乱建、违章棚亭、私自圈占等进行彻底拆除清理。修复破损围墙,粉刷污损立面。
标准: 规范有序,无违法建设、私搭乱建、乱圈乱占、违章棚亭;无残墙断壁、立面干净整洁。
06治理沿街底商
对沿街底商进行全面规范,严格落实门前三包责任,清理各类私开门脸、乱吊乱挂、违法广告、窗贴广告、单色LED显示屏等影响市容环境秩序的各类违章行为。对里空外卖、店外堆放等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规范商业牌匾,拆除未经行政许可审批擅自设置的广告牌匾,清除非法小广告。
标准: 沿街底商干净整洁,窗明几净、有序经营,无乱泼乱倒,无里空外卖、乱吊乱挂、乱堆乱放、乱圈乱占等行为;无擅自牌匾更换、外檐改装等行为,无未经审批的临时悬挂。

07治理占路经营
对马路餐桌、露天烧烤、占路摆卖、占路加工等行为进行治理,对市场外溢进行治理。
标准: 道路两侧无占路摆卖、马路加工等各类违章经营行为;无占路堆放,无占压绿地等现象。
08治理户外广告
对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治理,对临时宣传布标进行治理,对公益广告破损情况进行治理。
标准: 无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无楼顶广告;无破损的广告及附属灯光设施;临时宣传广告规范有序;公益广告设施画面清新干净整洁,并及时更新。
综合:天津政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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