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人3000元,限领一次
■补贴资金10月底前拨付
为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工作,市人社局、市教委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通知》明确,我市普通高校(含民办高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在校学生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脱贫劳动力家庭学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在校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特困学生,均可向所在院校申请求职创业补贴。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每人限领一次。符合多项条件的毕业学年学生,只能按其中一种条件申请,不得重复申领。
“2022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从2021年9月10日开始。审核公示无异议后,10月20日前报送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经核实无误后报市人社局。我们会将补贴资金于10月底前拨付到学生本人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需在9月10日至10月10日的期限内,向所在院校提交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及相关材料,各院校对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将申请补贴人员名单进行公示。